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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矩陣的秩1)定義 在m×n矩陣中,任選r個行和r個列,將位於這r個行和r個行的交叉點上的個元素所構成的一個r階行列式 (2-38) 叫做A的一個r階子式,顯然。 如果在m×n矩陣A中,有一個k階子式不為零,而所有的(k+1)階子式都為零,則說A的秩等於k,記為。 當A的秩等於m時,則稱A為行滿秩陣,顯然有:;當A的秩等於n時,則稱A為列滿秩陣,顯然有:。特別地,當A是n階方陣時,如果,則稱A為滿秩方陣。 【例2-10】 證明的秩。 【證】首先,在A中有一個二階子式:;其次,經計算,A的任一個三階子式皆為零,例如:。因此,根據定義得:。證畢。 2)性質 矩陣的秩有以下幾個性質: (1)設A為n×n矩陣,則的充要條件是:矩陣A的行列式不為零; (2)對任意矩陣A,其轉置矩陣與A有相同的秩,即:=; (3)矩陣B、C的秩,均不小於它們相乘所得的矩陣A=BC的秩,即:,; (4)設A為m×n陣,如果P、Q分別為m階、n階的滿秩方陣,則:,,這個性質表明,任何矩陣,經與一個滿秩方陣相乘后,其秩不變。 2.4.2 廣義逆矩陣 如果矩陣不是方陣或方陣是奇異方陣,則對A的求逆就稱為廣義逆,通常稱為g逆。為區別起見,我們稱非奇異矩陣的逆陣為凱利逆。下面介紹廣義逆矩陣的概念。 1)左逆(列滿秩陣的逆) 設誤差方程為: (2-39) 上式為矛盾方程組。當A的秩時,A為列滿秩陣。令: (2-40) 式中稱為列滿秩陣A的左逆,它滿足: (2-41) 但是,,且 為奇異陣,其行列式的值。 【例2-11】已知 , 求矩陣A的逆。 【解】因為R(A)=2,故A為列滿秩陣,由公式(2-40)得: 利用公式(2-41)進行驗算: 注意:,經計算,。 左逆的一般表達式為: (2-42) 其中,M為一個任意t階滿秩方陣。 因此,列滿秩陣A的逆不是唯一的。 設:,接公式(2-42)計算例2-11中的A的左逆: 驗算: 2)右逆(行滿秩陣的逆) 設條件方程為: ( r<n) ( 2-43) 上式為相容方程組,當系數陣A的秩R(A)= 時,A為行滿秩陣。 行滿秩陣A的右逆為: (2-44) 它滿足: (2-45) 右逆的一般表達式為: (2-46) 其中U為一個任意n階方陣U,且 因此,行滿秩陣A的右逆也不是唯一的。 【例2-12】 求矩陣 的逆陣。 【解】因為R(A)=2,則A為行滿秩矩陣。由(2-44)式得: 驗算: 設:,由(2-46)式得: 驗算: 3)廣義逆 設矩陣的秩R(A)≤min(m,n),則A的逆為廣義逆,通常稱為g逆。它滿足下列等式: (2-47) 凱利逆、左逆和右逆都能滿足(2-47)式,因此,它們都是A的廣義逆。A的廣義逆不唯一,設是A的一個g逆,則A的g逆的一般表達式為: (2-48) 式中U和V為任意n×m階矩陣,矩陣G滿足g逆的條件: g逆具有下列性質: (2-49) 當矩陣的秩R(A)<min(m,n)時,A為降秩矩陣。可用秩分解法,或降階法求A的廣義逆。 (1)秩分解法 當矩陣的秩R(A)<min(m,n)時,可分解為一個列滿秩矩陣B,與一個行滿秩矩陣C的乘積,即: t<min(m,n) (2-50) 各矩陣的秩為:R(A)=R(B)=R(C)=t。由(2-50)式可得A的逆為: (2-51) 按(2-47)式檢驗: 按秩分解法求廣義逆,先要將A分解成B和C。一般先選取列滿秩矩陣B,設其逆為,則矩陣C可按照下式求得: (2-52) 【例2-13】 應用秩分解法求矩陣的逆陣。 【解】經計算 R(A)=2,取: ,R(B)=2,由(2-52)式得: 按(2-50)式進行驗算: 由公式(2-51)得A的廣義逆為: 驗算: (2)降階法 當為奇異方陣,秩虧數d=t-R(A),例如:,R(A)=2,則d=1。秩虧d=1,說明方陣A有一個行(或列)向量與其它兩個行(或列)向量線性相關。因此可將方陣A刪去某一行和相應的某一列降階求逆,然后將刪去的行和列以“0”補之,即得矩陣A的廣義逆。如對矩陣A,如果刪去第一行和第一列,則有: , 矩陣A的逆為: 驗算: 如果刪去第二行第二列,或者刪去第三行第三列,所得的各不相同,但都能滿足公式(2-47),因此說明具有多個解,而不是唯一的。 4)廣義逆 前面所述的是一個重要的廣義逆矩陣,它是存在的,但不是唯一的。如果作某些限制,可得到唯一的廣義逆,通常稱為偽逆。設有矩陣,如矩陣能滿足下列四個條件,則稱矩陣G為矩陣A的廣義逆,即: (2-53) 當A為非奇異的方陣時,其逆能滿足(2-53)式中的四個條件,故是A的廣義逆。 當A為列滿秩陣時,其逆也能滿足公式(2-53)中的四個條件,故是A的廣義逆。 當A為行滿秩陣時,其逆也能滿足(2-53)式中的四個條件,故是A的廣義逆。 當矩陣的秩R(A)<min(m,n)時,秩分解A=BC,,而A的逆也能滿足公式(2-53)中的四個條件,因此,也是A的廣義逆。
轉自:http://survey.01www.com/bxgc/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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