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溝通機制
公司內部溝通機制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現因內部各環節溝通不及時或不順暢導致的工作脫節、推諉現象,根據公司管理要求及公司實際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三條行政部門權責
一、總經理召開的會議、公司例會、臨時性會議的通知、召集,會議資料的准備,會議記錄,會議決議追蹤及呈報;
二、總經理信箱(傳統信箱以及電子信箱)的管理,定期收、發;
三、企業制度、正式文件的頒發、發行;
四、公司決議事項和總經理指令的通知、傳達;
五、有關事物的聯絡、協調、催辦。
第四條 其他各部門主管權責
一、出席要求參加的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根據會議要求、上級指示或工作需要,向所屬部門、員工傳達會議決議及公司的政策、規章、要求等;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作述職匯報,及相關業務狀況的呈報;
四、部門會議的通知、召集、會議資料的准備、會議決.議追蹤及呈振;
五、有關辜務的聯絡、協調、催辦.
第五條 溝通形式
一、正式的文件溝通;
二、會議溝通:例行性會議、臨時性會議;
三、非正式場合、非正規形式的溝通(公司電子郵箱、個別交談等);
四、總經理私人信箱;
五、網絡平台:公司主頁、企業論壇等:
六、公告欄、員工天地等:
七、合理化建議的征集。
第六條 具體內容
一、正式的文件溝通
1、規章、制度類文件
規定各種規章制度及作業程序、作業規范、操作標准並經相關權責主管審核、批准的正式文件,有專一主題、格式、適用期長,一般不針對具體個人、具體時間,並在相應范圍必須遵循的基礎性制度;
2、聯絡、通知類文書
進行各種具體事務聯絡、通知、交辦、指令、呈報等文書。一般適用期較短,針對性較具體,適用期過后,多數無保存價值或存檔年限短。另外,有些臨時性或試行性制度也可采用此類形式。
3、報告、報表類文書
(1)下級呈報上級,下屬部門呈報直接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向公司或總經理的述職報告,專項工作匯報、及各項業務報表等,分為定期及不定期的呈遞;
(2)須定期呈報的有:
a、生產計划報表、生產月報表、品質分析報表、毛利預算表、財務收支預算、采購資金計划表等;
b、業務部的業務報表、銷售及費用月計划表及相關分析報告等;
c、財務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責任單位成本績效報告;
d、下級主管對上級主管的述職報告、工作報告。
4、會議記錄類文書
各類會議由指定人員做《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均以郵件形式發送到各中層領導個人郵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