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對象,有時候也被稱為被評價者,即360度評估反饋活動中需要被評價的人員。確定評價對象時需遵循兩個原則:
一、服務於評估目的
清晰、明確的評估目的是360度評估反饋活動是否能夠取得應有效果的最重要因素。評估目的清晰明確,可以使整個活動的組織過程順利開展。評估目的確定后,評價對象的范圍自然而然確定下來。如果是發展類評估,評價對象一般為某個特定層級或崗位的人員,例如針對於領導力發展項目的評估,評價對象通常是組織中的中高層管理者;如果是針對於績效或者價值觀的評估,那評價對象通常會涉及到公司或某個部門的全體員工。
二、入職時間或者在本部門超過三個月
剛進入公司或者轉換部門的員工,通常處在熟悉公司環境、文化、人際及業務要求的階段,周圍的人也很難在短時間內對他有全面的了解。因此,企業一般很少讓入職時間或剛轉入新部門不到三個月的員工參與360度評估反饋活動。
除了以上兩個重要的原則,評價對象本人的意願也是需要關注的因素。由於不同企業的文化價值觀不同,評價對象對於360度評估反饋的接納程度也會有不同,雖然這方面難有顯性的標准,但在選擇評價對象時也可以酌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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