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為創建獨特的產品和服務成果而進行的臨時性工作。
項目集:是一組相互關聯且被協調管理的項目、子項目集和項目活動,以便獲得分別管理所無法獲得的利益。
項目組合:是指實現戰略目標而組合在一起管理的項目、項目集、子項目組合和運營工作。
項目管理:將知識、技能、工具和技術應用於項目活動,以滿足項目的需求。
項目集管理:是指在項目集中應用知識、技能與原則來實現項目集的目標,獲得分別管理項目集組成部分所無法實現的利益和控制。(平等對待每一個項目,不存在優先級排序)
項目組合管理:是指為了實現戰略目標而對一個或多個項目組合進行的集中管理(對有限的資源進行分配和確定優先級關系)
“大項目”,項目集不是大項目,規模特別大的項目稱為大項目。一般定義:①10億美元或者以上 ②影響上百萬人 ③持續數年
項目組合、項目集、項目之間的關系
項目集內的各個對象之間是存在一定聯系的,但是項目組合對象之間不一定彼此依賴或直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