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放在前面:連續不一定可導,可導一定連續。
有爭議的是第二點,教科書說的是可導一定連續。
有人提出反例,y=x(x=0無定義),左導數=右導數,所以x=0處可導。
左導數=右導數與可導是充分必要關系。但是!左導數計算時,默認了x=x0處有定義。
所以這個方法證明可導,和可導一定連續,沒有沖突。
結論放在前面:連續不一定可導,可導一定連續。
有爭議的是第二點,教科書說的是可導一定連續。
有人提出反例,y=x(x=0無定義),左導數=右導數,所以x=0處可導。
左導數=右導數與可導是充分必要關系。但是!左導數計算時,默認了x=x0處有定義。
所以這個方法證明可導,和可導一定連續,沒有沖突。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