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小定理的證明


費馬小定理:
(摘自百度百科)費馬小定理(Fermat's little theorem)是數論中的一個重要定理,在1636年提出,其內容為: 假如p是質數,且gcd(a,p)=1,那么 a^(p-1)≡1(mod p),即:假如a是整數,p是質數,且a,p互質(即兩者只有一個公約數1),那么a的(p-1)次方除以p的余數恆等於1。

定理:a^(p-1)≡1(%p),(a,p)=1;

在這之前首先來證明兩個引理:

引理1:若(p,c)=1,且ac≡bc(%p),那么a≡b(%p)

證:
由ac≡bc(%p)得:ac-bc≡0(%p)
∴(a-b)c≡0(%p)
∴(a-b)c是p的整數倍
∵(c,p)=1
∴原式 <=> kpc≡0(%p)
∴(a-b)=kp
∴(a-b)%p≡0.

引理2:若a1,a2,a3,a4,...am 為 %m 的完全剩余系且(m,b)=1,則b*a1,b*a2,b*a3,b*a4,...b*am 也
是 %m 的完全剩余系

證(反證法):
假設存在 b*ai ≡ b*aj (%p) 由引理1得ai ≡ aj (%p),然而這顯然是錯誤的,所以引理2成立。

首先構造%p的完全剩余系
    0,1,2,3,4,...p-1.
    
    ∵ (a,p)=1;
    
    ∴ a,2a,3a,4a,(p-1)a 也是%p 的完全剩余系
    
    ∴ 1*2*3*4*...*(p-1) ≡ a*2a*3a*4a*...*(p-1)*a ( % p ) //可以將等式右邊分別模進去就是左邊的樣子
 
    ∴ (p-1)!≡(p-1)!*a^(p-1) ( % p )

    ∵( p , ( p - 1 ) ! )=1//證明:
        一個(質數-1) 的階乘不可能是這個質數的倍數,
            1*2*3*4*5*6  7
            若果想要是 7 的倍數 則必須出現 k*7 ,所以必須要構造出一個7,(用幾個數相乘)然而除了1*7之外沒有滿足條件的其他數,顯然這是不成立的,無法找到一個 k 值滿足條件,所以 ( (p-1)! , p ) = 1  成立。}
    
    根據引理1,等式兩邊同時約去(p-1)!得
    
    a^(p-1)≡1(%p)
    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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