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積分
原函數與不定積分的概念
原函數的定義
如果在區間 \(I\) 上,可導函數 \(F(x)\) 的導函數為 \(f(x)\) ,即對任一 \(x\in I\) 都有
那么函數 \(F(x)\) 就稱為 \(f(x)\) (或 \(f(x)dx\) )在區間 \(I\) 上的一個原函數.
原函數存在定理
如果函數 \(f(x)\) 在區間 \(I\) 上連續,那么區間 \(I\) 上存在可導函數 \(F(x)\) 使對任一 \(x\in I\) 都有
即:連續函數一定有原函數.
不定積分的定義
在區間上,函數 \(f(x)\) 的帶有任意常數項的原函數稱為 \(f(x)\) (或 \(f(x)dx\) )在區間 \(I\) 上的不定積分,記作:
其中記號 \(\int\) 稱為積分號, \(f(x)\) 稱為被積函數, \(f(x)dx\) 稱為被積表達式, \(x\) 稱為積分變量.
基本積分表
- \(\int k d x=d x+C(k是常數)\)
- \(\int x^{k} d x=\frac{x^{k+1}}{k+1}+C(k \neq-1)\)
- \(\int \frac{1}{x} d x=\ln |x|+C(x \neq 0)\)
- \(\int \sin x d x=-\cos x+C\)
- \(\int \cos x d x=\sin x+C\)
- \(\int e^{x} d x=e^{x}+C\)
- \(\int a^{x} d x=\frac{a^{x}}{\ln a}+C\)
- \(\int \frac{1}{1+x^{2}} d x=\arctan x+C或\int \frac{1}{1+x^{2}} d x=-\operatorname{arccot} x+C\)
- \(\int \frac{1}{\sqrt{1-x^{2}}} d x=\arcsin x+C 或 \int \frac{1}{\sqrt{1-x^{2}}} d x=-\arccos x+C\)
- \(\int \sec ^{2} x d x=\int \frac{1}{\cos ^{2} x} d x=\tan x+C\)
- \(\int \csc ^{2} x d x=\int \frac{1}{\sin ^{2}} d x=-\cot x+C\)
- \(\int \sec x \tan x d x=\sec x+C\)
- \(\int \csc x \cot x d x=-\csc x+C\)
不定積分的性質
設函數 \(f(x)\) 及 \(g(x)\) 的原函數存在,則
不定積分與微分和導數之間的關系
- \((\int f(x)dx)'=f(x)\)
- \(d \int f(x)dx=f(x)dx\)
- \(\int f'(x)dx=f(x)+C\)
- \(\int df(x)=f(x)+C\)
求不定積分的方法
換元積分法
第一類換元法(湊微分法)
設 \(f(u)\) 具有原函數, \(u=\varphi(x)\) 可導,則有換元公式
第二類換元法
設 \(x=\psi(t)\) 是單調的可導函數,並且 \(\psi'(t)\neq0\) .又設 \(f[\psi(t)]\psi'(t)\) 具有原函數,則有換元公式.
分部積分法
設函數 \(u=u(x)\) 及 \(v=v(x)\) 具有連續導數,則有:
可以簡化為
積分表補充
通過上面兩種求不定積分的方法,我們可以擴展積分表添加一些常用的積分:
- \(\int \tan xdx=-\ln| \cos x | + C,\)
- \(\int \cot xdx=\ln| \sin x | + C,\)
- \(\int \sec xdx=\ln|\sec x+\tan x|+C,\)
- \(\int \csc xdx=\ln|\csc x-\cot x|+C,\)
- \(\int \frac{dx}{a^2+x^2}=\frac{1}{a}\arcsin \frac{x}{a}+C,\)
- \(\int \frac{dx}{x^2-a^2}=\frac{1}{2a}\ln|\frac{x-a}{x+a}|+C,\)
- \(\int \frac{dx}{\sqrt{a^2-x^2}}=\arcsin \frac{x}{a}+C,\)
- \(\int \frac{dx}{\sqrt{x^2+a^2}}=\ln(x+\sqrt{x^2+a^2})+C,\)
- \(\int \frac{dx}{\sqrt{x^2-a^2}}=\ln|x+\sqrt{x^2-a^2}|+C.\)
超越積分(不可積積分)
上述積分方法所求積分都有一個特點,即:所求不定積分都是初等函數.
實際上,我們只能求出原函數可以表示成初等函數的函數的不定積分,如果一個函數的原函數不可以用初等函數表示,那么我們稱其的不定積分為超越積分,即不可積積分,常見的超越積分有:
- \(\int e^{a x^{2}} d x(a \neq 0)\)
- \(\int \frac{\sin x}{x} d x\)
- \(\int \frac{\cos x}{x} d x\)
- \(\int \sin \left(x^{2}\right) d x\)
- \(\cos \left(x^{2}\right) d x\)
- \(\int \frac{x^{n}}{\ln x} d x(n \neq 1)\)
- \(\int \frac{\ln x}{x+a} d x(a \neq 0)\)
- \(\int(\sin x)^{z} d x \quad(z\) 不是整數)
- \(\int d x / \sqrt{x^{4}+a}(a \neq 0)\)
- \(\int \sqrt{1+k(\sin x)^{2}} d x(k \neq 0, k \neq-1)\)
- \(\int d x / \sqrt{1+k(\sin x)^{2}}(k \neq 0, k \neq-1)\)
有理函數的積分
有理函數的積分必定可以被求出
兩個多項式的商 \(\frac{P(x)}{Q(x)}\) 稱為有理函數,又稱有理分式.我們總假定分子多項式 \(P(x)\) 與分母多項式 \(Q(x)\) 之間沒有公因式.當分子多項式 \(P(x)\) 的次數小於分母多項式 \(Q(x)\) 的次數時,稱這有理函數為真分式,否則稱為假分式.
利用多項式的除法,總可以將一個假分式化成一個多項式與一個真分式之和的形式.
對於真分式 \(\frac{P(x)}{Q(x)}\) ,如果分母可分解為兩個多項式的乘積
且 \(Q_1(x)\) 與 \(Q_2(x)\) 沒有公因式,那么它可以拆分成兩個真分式之和
如果 \(Q_1(x)\) 或 \(Q_2(x)\) 還能再分解成兩個沒有公因式的多項式的乘積,那么就可再拆分成更簡單的部分分式.最后,有力函數的分解式中只出現多項式,\(\frac{P_1(x)}{(x-1)^k}\),\(\frac{P_2(x)}{(x^2+px+q)^l}\) 等三類函數(這里 \(p^2-4q<0\),\(P_1(x)\) 為小於 \(k\) 次的多項式,\(P_2(x)\) 為小於 \(2l\) 次的多項式 ).多項式的積分容易求得,后兩類真分式的積分可以使用換元積分法和分部積分法求出.
三角有理式積分
三角有理式是指三角函數通過有理運算得到的函數
三角有理式的積分也可以被求出
根據三角函數公式可以知道,\(\sin x\) 與 \(\cos x\) 都可以通過萬能公式用 \(\tan \frac{x}{2}\) 表示,在此基礎上使用第二類換元積分法可以求出三角有理式的積分.
當然,一般的三角有理式也可以通過三角變形,換元或者分部的方法直接求出.
含有根式的有理式積分
如果一個函數是通過 \(x\) 與 \(\sqrt[n]{\frac{ax+b}{cx+d}}\) 進行有理運算后得到的函數,處理這類函數我們可以將根式換元,消去根式,從而求出結果.
定積分
定積分的定義
設函數 \(f(x)\) 在 \([a,b]\) 上有界,在 \([a,b]\) 中任意插入若干個分點
把區間 \([a,b]\) 分成 \(n\) 個小區間
各個小區間的長度依次為
在每個小區間 \([x_{i-1},x+i]\) 上任取一點 \(\xi_i(x_{i-1}\leq \xi_i\leq x_i)\),作函數值 \(f(\xi_i)\) 與小區間長度 \(\Delta x_i\) 的乘積 \(f(\xi_i)\Delta x_i(i=1,2,...,n)\),並作出和
記 \(\lambda=\max\{\Delta x_1,\Delta x_2,...,\Delta x_n\}\) ,如果當 \(\lambda\to 0\) 時,這和的極限總存在,且與閉區間 \([a,b]\) 的分法和取法無關,那么稱這個極限 \(I\) 為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的定積分(簡稱積分),記作 \(\int_{a}^{b}f(x)dx\),即
其中 \(f(x)\) 叫做被積函數,\(f(x)dx\) 被叫做被積表達式, \(x\) 叫做積分變量, \(a\) 叫做積分下限,\(b\) 叫做積分上限, \([a,b]\) 叫做積分區間.
- 函數的定積分是一個常數
- 函數的定積分只與函數的對應規則和積分的上下限有關,與自變量的符號無關.
為了計算和應用的方便起見,對定積分作以下兩點補充規定:
- 當 \(b=a\) 時, \(\int_{a}^{b}f(x)dx=0\);
- 當 \(a>b\) 時, \(\int_{a}^{b}f(x)dx=-\int_{b}^{a}f(x)dx\)
由上式可知,交換定積分的上下限時,定積分的絕對值不變而符號相反.
定積分可積的充分條件
- 定理一: 設 \(f(x)\) 在區間 \([a,b]\) 上連續,則 \(f(x)\) 在 \([a,b]\) 上可積.
- 定理二: 設 \(f(x)\) 在區間 \([a,b]\) 上有界,且只有有限個間斷點,則 \(f(x)\) 在 \([a,b]\) 上可積.
- 補充: 設 \(f(x)\) 在區間 \([a,b]\) 上只有有限個第一類間斷點,則 \(f(x)\) 在 \([a,b]\) 上可積.
定積分的性質
- 性質一: 設 \(\alpha\) 與 \(\beta\) 均為常數,則
該性質對於任意有限個函數的線性組合也是成立的.
- 性質二:
- 性質三: 如果在區間 \([a,b]\) 上 \(f(x)≡1\) ,那么
- 性質四: 如果在區間 \([a,b]\) 上 \(f(x)\geq 0\) ,那么
- 性質四的推論一: 如果在區間 \([a,b]\) 上 \(f(x)\leq g(x)\) ,那么
\[ \int_{a}^{b}f(x)dx\leq\int_{a}^{b}g(x)dx(a<b). \]
- 性質四的推論二: 設 \(M\) 及 \(m\) 分別是函數 \(f(x)\)在區間 \([a,b]\)上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則
\[m(b-a)\leq\int_{a}^{b}f(x)dx\leq M(b-a)(其中a<b) \]
積分中值定理
如果函數 \(f(x)\) 在積分區間 \([a,b]\) 上連續,那么在 \([a,b]\) 上至少存在一個點 \(\xi\) ,使下式成立:
這個公式叫做積分中值公式.
其中:
稱為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的平均值.
積分上限函數及其導數
如果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連續,那么積分上限的函數:
在 \([a,b]\) 上可導,並且它的導數
即: \(\varPhi(x)\) 是 \(f(x)\) 在 \([a,b]\) 上的一個原函數.
微積分基本公式(牛頓-萊布尼茨公式)
如果函數 \(F(x)\) 是連續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的一個原函數,那么
牛頓-萊布尼茨公式是微積分中最重要的公式,他溝通了積分學和微分學
\[\underbrace{\underbrace{\int_a^bf(x)dx=f(\xi)(b-a)}_{積分中值定理}=\underbrace{F'(\xi)(b-a)=F(b)-F(a)}_{微分中值定理}}_{牛頓-萊布尼茨公式} \]
定積分的換元積分法和分步積分法
定積分的換元法
假設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連續,函數 \(x=\varphi(t)\) 滿足條件:
- \(\varphi(\alpha)=a,\varphi(\beta)=b\);
- \(\varphi(t)\) 在 \([\alpha,\beta]\) (或 \([\beta,\alpha]\) )上具有連續導數,且其值域 \(R_{\varphi}=[a,b]\) ,則有:
再次說明:定積分的結果是一個值,與自變量的符號沒有任何關系,所以這里並不需要將 \(t\) 換回 \(x\) ,直接求出對 \(t\) 的定積分即可.
定積分的分部法
假設函數 \(u(x)\) 與 \(v(x)\) 在區間 \([a,b]\) 上具有連續導數,根據不定積分的分部積分法有:
或
常用結論
- 若 \(f(x)\) 在 \([-a,a]\) 上連續,有:
如果 \(f(x)\) 是偶函數,則
如果 \(f(x)\) 是奇函數,則
- 設 \(f(x)\) 在 \([0,1]\) 上連續,則
- 設 \(f(x)\) 是連續的周期函數,周期為 \(T\) ,則
- 華里士公式(點火公式)
或者可以寫為:
反常積分
無窮區間上的反常積分
- 設 \(f(x)\) 為 \([a,+\infty)\) 上的連續函數,如果極限 \(\lim\limits_{t\to+\infty}\int_a^tf(x)dx\) 存在,則稱此極限為函數 \(f(x)\) 在無窮區間 \([a,+\infty)\) 上的反常積分,記作 \(\int_a^{+\infty}f(x)dx\) ,即:
這時也稱反常積分 \(\int_a^{+\infty}f(x)dx\) 收斂,如果上述極限不存在,則稱反常積分 \(\int_a^{+\infty}f(x)dx\) 發散.
- 設 \(f(x)\) 為 \((-\infty,b]\) 上的連續函數,則可類似的定義函數 \(f(x)\) 在無窮區間 \((-\infty,b]\) 上的反常積分
- 設 \(f(x)\) 為 \((-\infty,+\infty)\) 上的連續函數,如果反常積分
都收斂,則稱反常積分 \(\int_{-\infty}^{+\infty}f(x)dx\) 收斂,且
如果 \(\int_{-\infty}^0f(x)dx及\int_0^{+\infty}f(x)dx\) 至少有一個發散,則稱 \(\int_{-\infty}^{+\infty}f(x)dx\) 發散.
常用結論:
\[\int_{a}^{+\infty}\frac{1}{x^p}dx\begin{cases} p>1 ,&\text{收斂 }\\ p\leq 1, &\text{發散 } \end{cases},(a>0) \]
無界函數的反常積分
如果函數 \(f(x)\) 在點 \(a\) 的任一鄰域內都無界,那么點 \(a\) 稱為函數 \(f(x)\) 的瑕點(也稱為無界點).無界函數的反常積分也稱為瑕積分.
- 設函數 \(f(x)\) 在 \((a,b]\) 上連續,點 \(a\) 為函數 \(f(x)\) 的瑕點.如果極限
存在,則稱此極限為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的反常積分,記作 \(\int_a^bf(x)dx\) ,即
這時也稱反常積分 \(\int_a^bf(x)dx\) 收斂.如果上述極限不存在,則稱反常積分 \(\int_a^bf(x)dx\) 發散.
- 設函數 \(f(x)\) 在 \([a,b)\) 上連續,點 \(b\) 為函數 \(f(x)\) 的瑕點.則可類似的定義函數 \(f(x)\) 在區間 \([a,b]\) 上的反常積分
- 設函數 \(f(x)\) 在 \([a,b]\) 上除點 \(c(a<c<b)\) 外連續,點 \(c\) 為函數 \(f(x)\) 的瑕點.如果反常積分
都收斂,則稱反常積分 \(\int_a^bf(x)dx\) 收斂,且
如果 \(\int_a^cf(x)dx\) 與 \(\int_c^bf(x)dx\) 至少有一個發散,則稱 \(\int_a^bf(x)dx\) 發散.
常用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