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證據理論_學習筆記
注意,筆者水平一般,主要內容來源於參考資料,如有錯誤請多多指教。不定期更新。
由來
D-S證據理論全稱“Dempster-Shafer證據理論”,源於美國哈佛大學數學家A. P. Dempster在利用上、下限概率來解決多值映射問題方面的研究工作。后來他的學生G. Shafer引入信任函數的概念,形成了一套基於“證據”和“組合”來處理不確定性推理問題的數學方法。1976年出版的《證據的數學理論》(A Mathematical Theory of Evidence)標志着證據理論正式成為了一種處理不確定性問題的完整理論。證據理論的核心是Dempster在研究統計問題提出的、隨后被Shafer推廣的Dempster合成規則。
證據理論的優點是:
- 在證據理論中需要的的先驗數據容易獲得。
- Dempster合成公式可以綜合不同專家或數據源的知識或數據,用途廣泛。
證據理論的缺點是:
- 要求證據必須是獨立的,有時這不易滿足。
- 證據合成規則沒有非常堅固的理論支持,其合理性和有效性還存在較大的爭議。
- 計算上存在着潛在的指數爆炸問題。
質疑證據合成規則合理性的問題之一:“Zadeh悖論”,詳見參考資料DS證據理論 _浙大。為此有很多完善D-S證據理論的工作,感興趣的請自行查找相關資料。
基本概念和推理過程
入門理解D-S證據理論可以看這篇文章D-S envidence theory(DS 證據理論)的基本概念和推理過程,對照着參考資料DS證據理論 _浙大看就能有個大概的理解了。這里僅僅是摘錄基本概念和合成規則,以及個人理解,詳細過程不再贅述。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有4個。設 是一個假設空間,也叫識別框架。
基本概率分配
英文全稱:Basic Probability Assignment,簡稱BPA。在假設空間上,使用一個叫做mass函數的函數
來計算假設空間中每個元素的概率。明顯,對於同一個mass函數而言,假設空間中每個元素的概率之和等於1。也即滿足:
其中,使得 的 稱為焦元(Focal elements)。
我感覺,一般不同的專家或者證人就會有不同的看法,也即有不同函數 。
信任函數
Belief function,在識別框架
上基於BPA m的信任函數定義為:
似然函數
Plausibility function,在識別框架
上基於BPA m的似然函數定義為:
信任區間
信任區間用於表示對某個假設的確認程度,比如假設A的信任區間被定義為 。
我簡單理解為A的嫌疑至少是其子集的概率之和,至多是其涉及集合的概率之和。(純屬寫給自己看的,請忽略)
Dempster合成規則
Dempster's combinational rule,也叫做證據合成公式,定義如下:
對於
,
上的兩個mass函數
的Dempster合成規則為:
其中, 是 歸一化常數:
對於 , 上的有限個mass函數 的 Dempster合成規則為:
其中,
步驟總結
運用D-S證據理論的形式一般是這樣的。首先有一個假設空間,里面的每個元素代表一種情況。有 個專家拿着不同的 函數過來給每種情況的可能性打分,范圍是 ,符合前面所說的基本概率分配概念。然后就得到一個表格,這個表格可以經常在參考資料中看到。然后根據這個表格,可以計算出 個專家融合的 函數,使用這個函數給每種情況計算融合信任。一般計算過程如下:
- 根據Dempster合成規則計算
- 根據Dempster合成規則計算每種情況的融合信任
- 根據基本概念計算每種情況的信任區間,這里一般使用融合函數 進行計算
暫時就這樣了,如果對本文觀點不放心,可以去看參考資料或者其他更加權威的資料。我日后會查看更多資料,更新本文。
例子
作者很懶,還沒有寫例子,可以看看參考資料或者網上其他資料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