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威定律就是:設計系統的組織,其產生的設計等同於組織之內、組織之間的溝通結構。看看下面的圖片,再想想Apple的產品、微軟的產品設計,就能形象生動的理解這句話。
用通俗的說法就是:組織形式等同系統設計。
這里的系統按原作者的意思並不局限於軟件系統。據說這篇文章最初投的哈佛商業評論,結果程序員屌絲的文章不入商業人士的法眼,無情被拒,康威就投到了一個編程相關的雜志,所以被誤解為是針對軟件開發的。最初這篇文章顯然不敢自稱定律(law),只是描述了作者自己的發現和總結。后來,在Brooks Law著名的人月神話中,引用這個論點,並將其“吹捧”成了現在我們熟知“康威定律”。
康威定律詳細介紹
Mike從他的角度歸納這篇論文中的其他一些核心觀點,如下:
第一定律:Communication dictates design(組織溝通方式會通過系統設計表達出來)
第二定律:There is never enough time to do something right, but there is always enough time to do it over(時間再多一件事情也不可能做的完美,但總有時間做完一件事情)
第三定律:There is a homomorphism from the linear graph of a system to the linear graph of its design organization(線型系統和線型組織架構間有潛在的異質同態特性)
第四定律: The structures of large systems tend to disintegrate during development, qualitatively more so than with small systems(大的系統組織總是比小系統更傾向於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