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博弈論導論 - 16 - 不完整信息的動態博弈 信號傳遞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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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傳遞博弈(Signaling Games)

本文是Game Theory An Introduction (by Steven Tadelis) 的學習筆記。

信號傳遞博弈的核心在於玩家2如何判斷玩家1的類型。
可以想象玩家2是一個面試官,試圖挑選一個有經驗的Java工程師。而玩家1是被面試者。
玩家1有兩種類型:類型1是有三年Java工作經驗的,類型2是有三年JavaScript工作經驗的。

信號傳遞博弈的兩種類別

  • 混同均衡(Pooling equilibria)
    玩家1的所有類型選擇相同的行動,這樣沒有揭露任何信息給玩家2。
    這種情況下,玩家2只能通過概率分布作為他的信念。
    玩家2的序貫理性策略是如何讓玩家1偏離他的混同策略。

  • 分離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a)
    玩家1的每種類型選擇不同的行動,揭露了他的類型信息給玩家2。
    這種情況下,玩家2可以很好地使用貝葉斯法則判斷出玩家1的類型。

  • 混合均衡(semi-separating equilibria)
    第三種類型:不同類型的玩家1選擇不同的混合策略(mixed strategies),
    這樣導致對於不同類型的玩家1,采用每個行動的概率是不同的。

    可以看看Perfect Bayesian equilibrium,類型給出了一個簡單的例子。
    書中本章,主要內容是講如何解決實際的案例。這里就跳過,不寫了。

直觀准則(intuitive criterion)

直觀准則:對於任何給定的玩家2的信念集,玩家1本着“只有類型x能夠從這個行動中獲益,因此,我是類型x。”的精神,用他的行動給玩家2發一個信息。

  • 直觀准則
    一個精煉貝葉斯均衡\(\sigma^*\)會敗於直觀准則(intuitive criterion),如果存在\(a_1 \in A_1, \theta \in \Theta, \hat{\Theta} \subset \Theta\),這樣

\[v_1(\sigma^*, \theta) > \max_{a_2 \in BR_2(\Theta, a_1)} v_1(a_1, a_2; \theta), \forall \theta \in \hat{\Theta} \\ v_1(\sigma^*, \theta) < \min_{a_2 \in BR_2(\Theta / \hat{\Theta}, a_1)} v_1(a_1, a_2; \theta) \\ where \\ BR_2(\Theta, a_1) = \cup_{\mu \in \Delta(\Theta)} \arg \max_{a_2 \in A_2} \sum_{\theta \in \hat \Theta} v_2(a_1, a_2; \theta) \mu(\theta) \]

解釋:

當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玩家1不會是\(\hat{\Theta}\)中的任何一個類型:

  1. 玩家1的類型如果是\(\hat{\Theta}\)中任何一個,玩家1就不會選擇行動\(a_i\),因為其收益小於玩家1在精煉貝葉斯均衡\(\sigma^*\)的收益。
  2. 如果玩家1可以說服玩家2玩家1的類型不會是\(\hat{\Theta}\)中的任何一個類型,則其選擇行動\(a_i\)的收益大於玩家1在精煉貝葉斯均衡\(\sigma^*\)的收益。

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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