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小組VS名義小組技術
1.概念
焦點小組是一種一對多的群體訪談方式,由主持人組織一組被調查者(組成焦點小組),針對提出的問題,展開互動式的討論,以求得更有價值和更深人的集體意見。焦點小組成員均為同一領域的主題專家,都熟悉與會議主題密切相關的特定領域,同時還具有其他方面的差異性。例如,收集需求時,應該由用戶的代表組成焦點小組,他們除了作為頂目產品的用戶的共同性以外,還應該具有年齡、收人、性別等方面的差異性。焦點小組調查必須由訓練有素的主持人主持,他/她負責組織並保持焦點小組成員緊緊圍繞所提問題展開討論,並且盡量讓每個人都發表意見。主持人不能參與討論,不能發表觀點,不能說誘導性的話。
名義小組技術是—種特殊的、更加結構化的頭腦風暴法。可以按以下步驟開展:(1)宣布會議主題和規則;(2)把參會者分成多個小組(每組有約5名成員);(3)按小組開展頭腦風暴;(4)所有成員重新歸為一個大組,基於各小組的結果開展進一步的頭腦風暴,或對各小組的結果進行評審或排序投票;(5)得到結果(最有價值的—些創意的清單).在第3個步驟中,又有以下子步驟:(1)由每個成員花幾分鍾靜思並寫下自己所想到的所有主意;(2)組長依次請每個成員提出一個主意,分多輪進行直到每個成員說完自己的所有主意;(3)組長依次請每個成員對主意進行評價;(4)由全體成員進行投票,排列出所有主意的優先級。在<PMBOK指南>中,名義小組技術是收集需求過程和規划質呈管理過程的工具與技術,但對這兩處的名義小組技術的解釋稍有不同。
2.共性
(1)都是群體研討會,都需要訓練有素的主持人。
(2)都是收集需求過程的工具與技術,最終都是要獲得集體的意見(不關注成員各自的意見)。
3.聯系
(1)用焦點小組收集到的干系人需求或專家意見(可能是存在的問題或解決問題的建議),可以作為專門的議題,提交給更大的群體用名義小組技術進行討論。
(2)用名義小組技術得到的結果,也可以提交給焦點小組進行更深人的討論。
4.區別
(1)參加焦點小組的專家來自同一領域,專家人數較少(6至10人)。參加名義小組技術的專家不必來自同一個領域,專家人數較多(總人數無嚴格限制,但划分后的名義小組要控制在約5名成員)。
(2)焦點小組的程序比較單一,可以僅通過互動式討論來達成集體意見。而名義小組技術通常要采用多步驟的程序,見前文概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