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知识-裴蜀定理


摘自:百度百科

在数论中,裴蜀定理是一个关于 最大公约数(或最大公约式)的定理。裴蜀定理得名于法国数学家艾蒂安·裴蜀,说明了对任何 整数a、b和它们的最大公约数d,关于未知数x和y的线性 丢番图方程(称为裴蜀 等式):
ax + by = m
有解 当且仅当m是d的倍数。裴蜀等式有解时必然有无穷多个整数解,每组解x、y都称为裴蜀数,可用 辗转相除法求得。
例如,12和42的最大 公因子是6,则方程12x + 42y = 6有解。事实上有(-3)×12 + 1×42 = 6及4×12 + (-1) × 42 = 6。
特别来说, 方程 ax + by = 1 有解 当且仅当整数a和b互素。
裴蜀 等式也可以用来给 最大公约数定义:d其实就是最小的可以写成ax + by形式的正整数。这个定义的本质是 整环中“理想”的概念。因此对于多项式整环也有相应的裴蜀定理。
 
质数:大于等于2,并且处理它本身和一没有其他的因数
合数:大于1的整数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
 
约数又称之为因数
 
最大公约数
 
互质: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整数,叫做互质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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