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與期望知識總結


概率與期望知識總結

一、概率

1、定義

概率,亦稱“或然率”,它是反映隨機事件出現的可能性 \((likelihood)\)大小。隨機事件是指在相同條件下,可能出現也可能不出現的事件。例如,從一批有正品和次品的商品中,隨意抽取一件,“抽得的是正品”就是一個隨機事件。設對某一隨機現象進行了\(n\)次試驗與觀察,其中\(A\)事件出現了\(m\)次,即其出現的頻率為\(m/n\)。經過大量反復試驗,常有\(m/n\)越來越接近於某個確定的常數(此論斷證明詳見伯努利大數定律)。該常數即為事件\(A\)出現的概率,常用\(P (A)\) 表示。

2、條件概率

事件\(B\)在事件\(A\)發生的條件下發生的概率=事件\(A\)和事件\(B\)同時發生的概率除以事件\(B\)發生的概率

\(P(A|B) = \frac{P(A\ \bigcap B)}{P(B)}\)

3、全概率公式

如果事件\(B1、B2、B3…Bn\) 構成一個完備事件組,即它們兩兩互不相容,其和為全集;並且\(P(Bi)\)大於\(0\),則對任一事件\(A\)

\(P(A)=P(A|B1)P(B1) + P(A|B2)P(B2) + ... + P(A|Bn)P(Bn)\)

公式看上去復雜,但其實思路很簡單。

例如,參加比賽,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勝獎的概率分別為\(0.1、0.2、0.3\)\(0.4\)

\(4\)種情況下,你會被媽媽表揚的概率分別為\(1.0、0.8、0.5、0.1\)

則你被媽媽表揚的總概率為\(0.1 \times 1.0+0.2 \times 0.8+0.3 \times 0.5+0.4 \times 0.1=0.45\)

使用全概率公式的關鍵是“划分樣本空間”,只有把所有可能情況不重復、不遺漏地進行分類,並算出每個分類下事件發生的概率,才能得出該事件發生的總概率。

4、貝葉斯公式

由英國數學家貝葉斯 \(( Thomas Bayes 1702-1761 )\) 發展,用來描述兩個條件概率之間的關系,比如 \(P(A|B)\)\(P(B|A)\)

按照乘法法則,可以立刻導出:\(P(A∩B) = P(A) \times P(B|A)=P(B) \times P(A|B)\)

如上公式也可變形為:\(P(A|B)=P(B|A) \times P(A)/P(B)\)

將貝葉斯公式與全概率公式合在一起,還會得到下面的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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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望

1、定義

概率論和統計學中,數學期望\((mean)\)(或均值,亦簡稱期望)是試驗中每次可能結果的概率乘以其結果的總和,是最基本的數學特征之一。它反映隨機變量平均取值的大小。

2、期望的線性性質

有限個隨機變量之和的數學期望等於每個隨機變量的數學期望之和

\(E(aX+bY)=a \times E(X)+b \times 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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