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的各種燈


示廓燈

示廓燈也叫示寬燈,俗稱小燈。光從字面上看,“示”是警示的意思;“廓”有輪廓之意,所以示廓燈是一種警示標志的車燈,用來提醒其它車輛注意的示意燈。這種燈一般安裝在汽車頂部的邊緣處,這既能表示汽車高度又能表示寬度。安全標准規定在車高高於三米的汽車必須安裝示廓燈。

什么情況下需要開示廓燈?

1、霧天開車,由於能見度降低,視線模糊,在開啟霧燈的同時,需要開啟示廓燈,這樣就可以給其他路面上交通參與者提供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

2、陰雨天氣,還是起提示作用,對前車后車都起一個警示作用,盡量避免造成傷害。

3、夜間開車必須打開示廓燈,交通法規規定,夜間行車必須打開厚后尾燈和是示廓燈,用來提示后車。

4、傍晚行駛時,這個行車是最困難的,因為沒有路燈,車燈又不是很亮,但是為了安全還是要打開示廓燈便於其他車輛看見。


近光燈

近光燈就是為了近距離照明,設計要求就是照射范圍大(160°),照射距離短,聚光度也無法調節。

什么情況下需要開近光燈

近光燈的照射距離約有30-40米左右。根據實驗得知:夜間以55公里/小時速度行駛時,發現情況立即踩制動,停車距離正好30米,也就是說夜間行車在近光燈的照射范圍內看見障礙物立即剎車的安全距離是30米,時速不能超過55km/h。

夜間行車,開近光燈的話,車速一般控制在40km/h。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2、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應使用近光燈;

3、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4、 夜間車輛通過照明條件好的路段,應使用近光燈。


大燈

汽車大燈,也稱汽車前照燈、汽車LED日行燈,作為汽車的眼睛,不僅關系到一個車主的外在形象,更與夜間開車或壞天氣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緊密聯系。

大燈包括遠光燈和近光燈、轉向燈。大燈通常是說遠光燈近光燈,遠光和近光燈的作用是用來照亮車輛前方道路,近光燈的照明有效距離應在50米,遠光燈的照明有效距離應在150米。


遠光燈

遠光燈亮起時,車內儀表板上會亮起醒目的藍色燈號以作提示。在荒郊野外或是沒有路燈照明的公路上比較適合使用遠光燈,但要記住會車的時候應該換回近光,以免造成對方司機眩目。如果道路上車輛很多,在靠近前方車輛時最好切換到近光模式,這樣可以減少對前車駕駛員的干擾。


轉向燈

轉向燈最基本的用途便是在車輛轉彎時給出其它車輛和路人轉彎的信號,以提醒別人注意。有時候轉向燈也可在狹窄的地方充當照明作用,以便司機觀察兩旁的障礙物。兩邊轉向燈同時開啟的時候起警示兼示寬作用。當在沒有中央隔離帶的道路上左轉駛出所在公路,調頭或者靠邊停車時,應該提前打轉向燈,並且把大燈切換到近光燈,因為如果開着遠光燈打轉向燈,對面的行人和車輛受大燈的炫目,很難看到轉向燈的閃爍。


危險報警閃光燈

就是我們常說的“雙閃”、 “雙蹦燈”,它作為一種信號,主要是用來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

什么情況下使用雙蹦燈
一是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二是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另外,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不能隨意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霧燈

霧燈就是大霧天和其它能見度低下天氣下使用的燈。按道路交通法規定是,當雨霧天能見度小於200米時,機動車就應當開啟霧燈。 當然,這200米只是一個安全行車距離,是否要立即開啟霧燈更多的還是要看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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