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部虛部
復數 \(z\) 的實部(Real part)記為 \(\operatorname{Re} z\)(或 \(\operatorname{Re}(z)\),\(\mathcal {Re}(z)\),\(\mathfrak {R}(z)\)),虛部(Imaginary part)記為 \(\operatorname{Im}z\)(或 \(\operatorname{Im}(z)\),\(\mathcal {Im}(z)\),\(\mathfrak{I}(z)\))
共軛與模
\(|z|\) 稱為 \(z\) 的模或絕對值,\(\bar z\) 稱為 \(z\) 的共軛復數。下面是它們的一些基本性質:
設 \(z\) 和 \(w\) 是兩個復數,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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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torname{Re} z=\dfrac12(z+\bar z)\),\(\operatorname{Im} z = \dfrac1{2\mathrm{i}}(z-\bar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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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為純虛數 \(\iff\) \(z=-\bar z\) 且 \(z\neq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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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為實數 \(\iff\) \(z=\bar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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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ar z=|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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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line{z+w}=\bar z+\bar w,\overline{zw}=\bar z\ba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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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z|\,|w|\),\(\left|\frac zw\right|=\frac{|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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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ar z|\)
這些性質的證明都很簡單,但在證明 \(|zw|=|z|\,|w|\) 時,初學者往往會用 \(z\) 和 \(w\) 的實部和虛部來表示 \(|zw|\) 和 \(|z|\,|w|\),從而證明它們相等。其實,利用 \(z\bar z=|z|^2\) 來證明要簡單得多:
復數共軛的四則運算
這幾個公式表明:共軛運算和四則運算的順序是可以交換的。
復數的輻角
以 \(x\) 軸的正半軸為始邊、向量 \(\overrightarrow{OZ}\) 所在的射線為終邊的角 \(\theta\),叫做復數 \(z\) 的輻角,記作 \(\operatorname{Arg}z=\theta\)。不等於零的復數的輻角有無限多個值,這些值相差 \(2\pi\) 的整數倍。例如,復數 \(\mathrm{i}\) 的輻角是 \(\frac{\pi}{2}+2k\pi\ (k\in\mathbb{Z})\)。為了使所研究的問題有唯一的結果,我們規定,滿足 \(0\le \theta < 2\pi\) 的輻角的值,叫做輻角主值,記作 \(\operatorname{arg}z\),即 \(0\le \operatorname{arg} z <2\pi\)。
注:不同教材的定義略有差別,史濟懷《復變函數》中定義 \(-\pi\le \operatorname{arg} z <\pi\)。
每一個不等於零的復數有唯一的模與輻角主值,並且可由它的模與輻角的主值唯一確定。因此,兩個非零復數相等當且僅當它們的模與輻角的主值分別相等。 如果 \(z=0\),那么與它對應的向量 \(\overrightarrow{OZ}\) 縮成一個點(零向量),這樣的向量的方向是任意的,所以復數 \(0\) 的輻角也是任意的。
代數形式
\(z=a+b\mathrm{i}\ (a,b\in\mathbb{R})\)
\(z_1>z_2 \implies z_1,z_2\in\mathbb{R}\)
\(z_1-z_2>0 \iff \operatorname{Im}(z_1)=\operatorname{Im}(z_2)\wedge \operatorname{Re}(z_1)>\operatorname{Re}(z_2)\)
可見 \(z_1>z_2\) 不等價於 \(z_1-z_2>0\),在復數域上不等式的性質不成立。
三角形式
\(z=\cos \theta+\mathrm{i}\sin \theta\)
棣(dì)莫弗公式
復數相乘的幾何意義: 由棣莫弗公式可以看到,兩個復數相乘意味着將這兩個復數的模長相乘,輻角相加。由此容易推出:\(|z_1z_2|=|z_1|\,|z_2|\),\(\operatorname{Arg}\left(z_1z_2\right)= \operatorname{Arg} z_1+\operatorname{Arg}z_2\)(或相差 \(2\pi\))
復數的開方
在復數范圍內,開方這一運算已經和實數范圍的大有不同。設 \(z_0=r_0(\cos \theta_0+\mathrm{i}\sin \theta_0)\),則對 \(z_0\) 開 \(n\) 次方,本質上就是在解方程:\(z^{n}=z_0\) 。根據代數基本定理,我們知道它有且僅有 \(n\) 個解。再根據棣莫弗公式,不難推出下面這 \(n\) 個復數就是方程的解:
這就是復數開方的一般表達式。
單位根
多項式 \(x^{n}=1\) 的 \(n\) 個根稱為 \(1\) 的 \(n\) 次單位根,記為 \(\xi_{k}\ (k=1,2, \ldots, n)\)。
由復數開方公式:
特別地,當 \(n=3\) 時,記 \(\omega=-\dfrac{1}{2}+\dfrac{\sqrt{3}}{2}\mathrm{i}\),則 \(1, \omega, \omega^{2}\) 是 \(1\) 的三個 \(3\) 次單位根。(\(\omega\) 是復數中的一個專有符號,它代表的就是這個 \(3\) 次單位根的復數,一般不會有其他含義)
關於 \(n\) 次單位根,有如下性質:
\(\xi_{k}^{n}=1\ (k=1,2, \ldots, n)\),特別地,\(\xi_{k}\ (k=1,2, \ldots, n-1)\) 滿足方程:
\(\xi_{k}=\xi_{1}^{k}\ (k=1,2, \ldots, n)\)
\(x^{n-1}+x^{n-2}+\cdots+x+1=\left(x-\xi_{1}\right)\left(x-\xi_{2}\right) \cdots\left(x-\xi_{n-1}\right)\)
證明:由棣莫弗公式,
由因式定理,因為 \(\xi_{1}, \xi_{2}, \ldots, \xi_{n}\) 是方程 \(x^{n}-1=0\) 的 \(n\) 個根,故 \(x^{n}-1=\left(x-\xi_{1}\right)\left(x-\xi_{2}\right) \cdots\left(x-\xi_{n}\right)\)
根據冪差公式,\(x^{n}-1=(x-1)\left(x^{n-1}+x^{n-2}+\cdots+1\right)\)。兩者比較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