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審計程序主要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其中實質性程序包括細節測試和實質性分析程序。
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最大的區別就是要看測試的目的,
如果目的是為了測試控制的運行有效性,則屬於是控制測試,
如果目的是為了直接檢查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則就屬於實質性程序。
實質性程序中的細節測試,用於對於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具體細節進行測試,直接找錯報、涉及到每一個業務、每一個環節、具體憑證。
而控制測試的目的是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細節測試與控制測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比如:
如果是檢查銷售發票或發運憑證上相關人員的授權簽字,就是控制測試;
如果是檢查銷售發票上金額記錄的准確性(涉及應收賬款或是其他相關項目的准確性認定,看其是否有重大錯報),就是實質性程序中的細節測試。
實質性程序包括實質性分析程序和細節測試,實質性分析程序的本質仍然是分析程序,比如針對應收賬款周轉率進行分析,就屬於實質性分析程序的運用。
而細節測試是針對認定層次的細節進行測試,從而直接發現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比如函證程序、重新計算,就屬於典型的細節測試程序。
穿行測試是了解內部控制的程序,是詢問、觀察和檢查程序的綜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