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混合方差分析的自由度的幾點思考(僅限心理學)


關於被試內設計的自由度,被試間設計的自由度,及混合設計的自由度,可以看博文,https://www.cnblogs.com/minks/p/5498762.html#4560611,   講的非常詳細。我只想做幾點補充。

 

首先

 

這里的被試數應該是指的,在被試間因素中,每個水平的被試數(如果每個水平,被試數相等),而不是指的總的被試數,只有這樣,才能解釋通,總體的自由度為,abn-1.

 

其次:

問題的來源:既然因素b 為被試內因素,那么為什么被試內的 誤差只用一個公式表示,即:a(b-1)(n-1),參照被試內兩因素設計,誤差自由度,應該是什么什么*(n-1)才對。比如:

 

所以我覺得:

 

 

所以我將混合設計的自由度作如下划分

被試間因素:a,          被試內因素:b,          在被試間因素中,每個水平的被試數為n.

總的自由度:abn-1

被試間總自由度:an-1

           因素a 自由度: a-1

           被試間自由度(相當於被試間因素的隨機誤差的自由度,也相當於每個方格內的誤差):a(n-1)

被試內總自由度:a*n*(b-1)

           因素b自由度:b-1

           因素a*因素b自由度:(a-1)(b-1)

           因素b*被試間自由度:(b-1)(n-1)

           因素a*因素b*被試間自由度:(a-1)(b-1)(n-1)

將被試內分解的自由度相加,正好等於被試內的總自由度,並且將分解的自由度中涉及到被試間自由度的公式展開,並相加,也正好等於網上的資料中的,在被試內總自由度中,分解出來的表明為誤差的自由度,所以我猜,上面的誤差自由度並沒有完全展開。由於不懂統計,所以只能是對規律的猜測,也許這塊本身就很亂,更別說讓做社會科學的人說清楚。

 

F((a-1),a(n-1))因素a

F((b-1),(b-1)(n-1))   因素b

F((a-1)(b-1),(a-1)(b-1)(n-1)) 因素a*因素b

 

由於一樓的評論,發現原來上面有錯誤,特作出修改。

深深感覺到原來自由度的分解是與方差的分解聯系在一起的。

專門來看在上面的混合方差分析中的被試內自由度的分解。

 

 

 

上圖把,被試間因素與被試內因素的表示方式做了一個反轉,便於理解。

總的被試內自由度為  (b-1)*n*a   ,這就相當於在計算“組內誤差和”了。           n在上圖中代表2。

那么在這么多的誤差中,又由兩種誤差組成,一種是因素b 與 n 之間的交互作用,相當於純隨機誤差了。如下圖:

 

 

還有一種是因素b 與因素a 之間的交互作用, 如圖:

 

 綜上所述: 被試內因素b 的誤差,是作為總體誤差而存在的

所以     F((b-1),(b-1)n*a)   這個公式是對的,我上面寫錯了,網上的資料寫的是對的。

至於因素a 與因素b的交互作用的自由度,應該是   F((a-1)*(b-1),(a-1)(b-1)(n-1)), 這里(a-1)(b-1)(n-1)又相當於a因素與b因素的方差里面的純隨機誤差。

 

同樣,這依然是我猜的,給不出證明。

 

 

 上面寫的太亂了,也有很多不對的地方,下面的圖片是正確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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