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樹(Species Tree)和基因樹(Gene Tree)


 

 

 

  

  認為來自不同物種的一組基因的進化關系(基因樹,gene tree)與這些物種本身的進化關系(物種樹,species tree)

一定相同,似乎是合理的,因為這些基因存在於這些物種的基因組中。但情況並非如此。基因樹不一定與物種樹相同。

  基因樹可以和物種樹不同,一種情況如下圖所示。祖先種群最先固定了A1等位基因(頂部),但隨后發生了A2突變,

使該群體變成多態性群體。這種多態性甚至在物種1分出來,以及物種2和3分開時仍然存在。但是,最終發生了一個等位

基因的丟失(和另一個等位基因的固定),在此例中,物種1和2固定等位基因A2,而物種3固定等位基因A1。這意味着,

基因樹會將來自物種1和2的等位基因作為親緣關系最近的一組,而物種樹表明,實際上物種2和3才是親緣關系最近的。

  

   由於重組的存在,這種情況會變得更加復雜。既然基因能夠進行重組就意味着不同的基因可具有不同的進化史。因為

在基因內部可發生重組,所以相同基因的不同部分甚至可能具有不同的進化史。另外,對多態性持續的時間相對較短的基

因,或者對相當古老的分類單元而言,基因樹確實通常與物種樹一致。基因樹和物種樹之間的不一致,只要對於長期維持

多態性的基因,或親緣關系很近的分類單元,是一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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