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弗洛伊德《夢的解析》


第一章 1900年之前涉及夢的科學研究

古人曾試圖將夢分成兩類,一種是真正有價值的夢,它能帶給夢者警告,或預卜,而另一種無價值、空洞的夢只是帶來困惑或引入歧途。

第二章 夢之解析方法的研討:對於一個夢的解析

“夢是可以解釋的”,非科學界一直在努力地以兩種完全不同的方法,試圖對夢作一番解釋。第一種方法是“符號法”,另一種方法是“密碼法”。
作者舉了一個自己做夢的例子來試圖用自己的方法對夢做出解釋。

第三章 夢是願望的達成

作者舉了很多常見的夢來論證自己的觀點:夢是願望的達成

第四章 夢的改裝

作者通過對自己的第二個夢和其他一些病友的夢論證了自己的觀點:一個內容痛苦不堪的夢,其實是可以解析它仍然是願望的達成。這些夢均被改裝過的,因為夢中之願望,平時招致嚴重之壓抑,所以願望之達成均被改裝到乍看之下無法看出的地步。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夢之改裝其實就是一種審查制度的作業。由所有夢中不愉快的內容分析結果,我擬出以下這個公式:“夢是一種(受抑制的)願望(經過改裝而)達成。”

第五章 夢的材料與來源

1.夢中的近期印象和未有關聯的印象

夢的來源包括:
一種最近發生而且在精神上具有重大意義的事件,而直接表現於夢中。
幾個最近發生而且具有意義的事實,於夢中凝合成一個整體。
一個或數個最近而具有意義的事情,在夢中以一個同時發生的無足輕重的印象來表現。
一個對做夢者本身甚具意義的經驗(經過回憶及一連串的思潮),而經常在夢中以另一最近發生但無甚關系的印象作為夢的內容。
夢的刺激來源,完全是種主觀心靈的運作,借着當天的精神活動將往昔的刺激變成像是最近發生一般的新鮮。夢的形式是受着一種強制規則,將所有足以引起夢的刺激來源綜合成一個單一的整體。夢之所以用這類芝麻小事作為內容,其實無非就是一種“夢之改裝”的表現經過“轉移作用”。而且,我們也應當可以想到夢之所以被改裝是由兩種前述的心理步驟之間的檢查制度所造成的。所以,可以預期到,經過夢之解析,我們不難由此看出,這夢的真正具有意義的來源,究竟來自白天的哪些經驗,而由此種記憶再將重點如何轉移到某些看來無甚關系的記憶上。

2.孩提時的經驗形成夢的起源

夢的解析,雖然能夠從夢的來源與願望的刺激,經由思路的運行,追溯至“孩提時代”,以找出清楚的關聯,使人覺得解釋十分完全,但我這因素是否構成夢的基本條件,仍然很難確實地證明此一假說。但不可否認的是,在“夢的形成”中,“早年經驗”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夢的形成具三個特點:夢內容多半以不重要的事為顯意;夢內容多選用最近的以及孩提時代的經歷。
夢很可能是一個願望的達成隱蔽了另一願望的達成,需要經過最后層次分析,才能找出那最早時期的某種願望的達成。

3.夢的肉體方面的起源

作者討論了早期一些學者的肉體刺激形成夢的理論,通過找出其中的漏洞並利用一種以前研究夢的學者們所未曾用過的方法,證明夢具有精神活動的內在價值,由願望來充當夢形成的動機,而以前一天的生活經驗做夢內容中最明顯的資料。
如果當天遺留下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印象深刻的心靈感受,那么由這些感受所產生的願望便會凝聚形成一個夢;同樣地,這些具有精神價值的感受又與當天另外一些無甚關系的生活經驗(只要這些能使那幾個重要的印象間建構出聯系來)綜合而成夢的資料。因此,夢其實是對睡眠時心靈所感受的一切所作的綜合反應。有了這種觀念,我們也較容易能預測得到究竟在睡中加入的新刺激與本來就存在的真實記憶將會合成如何的一種夢。當然,我們須強調的是,這些刺激對夢的形成確實重要,因為它畢竟是一種真實的肉體感受。而借着再與精神所具的其他事實綜合,才完成了夢的資料。換一句話說,睡眠中的刺激必須與那些我們所熟悉的日間經驗遺留下來的心靈剩余產物結合而成一種“願望的達成”。然而,這種結合並非一成不變的,我們已經知道,對夢中所受的物理刺激,可以有好幾種不同的行為反應。但一旦這種合成的產物形成以后,我們一定可以在這夢內容內看出各種肉體與精神的來源。
夢的本質決不因為肉體刺激加之於精神資料上而有所改變,無論它是以何種真實的資料為內容,均仍舊是代表着“願望的達成”。

4.典型的夢

一、尷尬——赤身裸體的夢
童年的願望,今日再也不被容許,於是受到潛抑后,乃趁隙借着這淪落天涯的斷腸人的希望,而表現於夢中。在夢中,被禁制的感覺”是代表“一種意願的沖突”“一種否定”。根據我們潛意識的目標,暴露是一種“前進”,而根據“審查制度”的要求而言,它卻是一種“結束”。
二、親友之死的夢
就像內容所指的,夢者確有希冀那位親友死亡的願望。而這一般來源為兒童心理的自我主義。
在親人之死的夢里,潛抑的願望多能避過“檢查制度”而不受其改裝,但也因此不可避免地帶來夢中所感受的痛苦情感。同樣地,“焦慮夢”也唯有“檢查制度”全部或部分受到壓制時才會發生,而另一方面,一旦由肉體來源引起了真實的焦慮感覺,則強大的“檢查制度”便將抬頭。因此,很清楚地,我們可以看出心靈之如此運用其檢查制度以“改裝”夢內容的用意——唯有這樣做,“才可以避免焦慮或任何形式的痛苦后果”。
所有夢均為絕對的自我中心,每個夢均可找到所愛的自我,甚至可能是以經過改裝后的面目出現的。而夢中所達成的願望都不外乎這個自我的願望。表面看來“利他”的夢內容,其實都不過是“利己”的。
三、考試的夢
每當我們自覺某件事做錯了,或疏忽了,或未盡本分時(一言以蔽之,即“當我們自覺有責任在身之感時”),我們便再夢見這些令自己曾經緊張的入學考試或博士學位的考試。

第六章 夢的運行

1.凝縮的作用

“夢的內容”中每一個成分都具有很多的意義,它們代表的不僅是一種的“夢思”。
由整個‘夢思’演變而形成各種‘夢內容’的成分,同時成分又各有多種的夢思附於其上。
“凝縮作用”的特點即在夢內容中找出那些一再重現的元素,從而形成新的聯合物(集錦人物,混合影像)以及產生一些共同代號。
由“夢思”與值得注意的“夢內容”之間的聯系恰好由“夢凝縮”補充。

2.轉移的作用

現在,我們大概可以這樣假設:在“夢的工作”下,一種精神力量一方面將其本身所含較高精神價值的單元所含的精神強度予以卸除,而另一方面,利用“過度決定”的方法,於較低精神價值的單元中塑造出新的重要價值,而借着這種新形成的價值得以遁入夢內容中。果真這種方法的確為夢形成的步驟,那么我們就可以說,夢形成的過程中,在各單元之間發生了“心理強度的轉移作用”,而由此形成了“夢內容”與“夢思”的差異。這種我們所假設的心理運作其實正是夢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環,我們稱之為“夢的轉移”。
“夢的轉移”是由審查制度的影響所產生的一種精神內在的自衛。而意念能出現於夢的一個條件便是“他們必須能免於審查制度的拒抗”。

3.夢的表現形式

夢並沒有什么方法來表現夢思之間的邏輯關系,總的說來夢並不重視這些連接詞,夢所表達和操縱的只是夢思的內涵,而釋夢的過程,就是要把這被夢的運作破壞了的聯系重新建立起來。
最簡單的是,夢中說的句子(所特別描述的),只是一些沒改變,或稍有變動的夢思材料罷了,這種話常常只不過是暗示了包含在夢思中的一些事件,而夢的意義可能和它差距很大。
夢思之間的邏輯關系在夢當中是無任何獨立的表示的。比如說,如若夢中產生矛盾,那這矛盾不是因為夢本身便是由於某一個夢思的內涵導致,夢的矛盾只能在十分間接的情況下才與夢思之間的沖突有所連接。
夢的形成機制所喜歡的邏輯關系只有一種,那就是相似、和諧,或相近的關系——即“恰似”。這關系與別的不一樣,它在夢中能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表現,夢思之間早已存在的平行或“恰似”的關系是形成夢的第一個基礎,而夢的運作大部分只是在制造出一些新的平行關系來代替那些已經存在,但無法通過審查制度的障礙。夢的運作是趨向於凝縮,因此,它支持這種相像的關系。
在仿同作用里,只有和共同元素相聯系的人才能夠表現於夢的顯意中,其他人則被壓抑了。但是這個夢中的封面人物出現於所有的關系和環境中——不但是他自己,而且也概括了其他的人物,在集錦作用里,這種情形就擴展到人的關系——這夢的影像概括了所有人所持有的特征,但不是每個人都共有的;因此這些特征的組合促使了一個新的單元化,一個新的組成。
夢完全是自我的。當自我在夢的內容中反而是別人時,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自我一定利用仿同關系隱藏在這人的后面,因而能把本人的自我加入夢內容里。

4.夢素材的表現力

第三種夢思轉變為夢內容的因素,也就是夢考慮它將利用的精神素材的表現力,這大多是指視覺影像的表現力。在各種主要夢思的附屬思想中,那些具有視覺特點的將大受歡迎;而夢的運作毫不遲疑地努力將一些無法應用的思想重鑄成另一種新的文字形式,即使變得不尋常也無所謂,只要這個程序能夠幫助夢的表現,以及解除這種拘束性思想所造成的心理負擔就可以了。
夢的運作不需要利用一些特殊的象征活動,它利用那些已經存在於潛意識中的象征,因為它們更能符合“夢的構成”的要求(從具有的表現力來看),以及能夠逃避審查制度。

5.夢的象征

為了解釋夢,我們必須重視夢的象征,但是也不要過分估計夢的象征的重要性,以致使得夢的解析成為翻譯夢的象征的理論,而忽略了夢者的想象,夢的象征和夢者的想象總是相輔相成的;無論就理論或實際來說,后者的地位都是第一位的。因為我們能從夢者的評論中,總結出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而對象征的了解,只是一種次要的部分。
夢中象征大致可分為二類:那些永遠具有同樣意義的,以及那些雖具有夢的同樣的內容卻有着各種不同的解釋的。

6.算數及演說的夢的一些例子

夢的運作其實不會帶有任何計算程序(不管其答案是否正確);它只不過是用計算的方式來表現出夢思,由此暗示出某些不能用別的方式表達的材料。從這點來看,在夢的運作中數字是一種表達目的的介質,這就和那些以文字表達的名字和演說完全一樣了。
事實上,夢本身不能創造任何演說詞,無論有多少演說或言談出現於夢中,也不管它們合理與否,通過分析后都可以證明它們都是以一種任意的方式從夢思中,那些聽來的或是自己說過的言語中節錄的,它不但把它們四分五裂(加入一些新的意義排斥一些不需要的),並且把它們重新排列起來。於是,一個看來前后連貫的言談,經過分析后可以知道是由三個或四個不同部分湊成的。為了完成這新說法,夢往往要放棄夢思中這些話的本來意義,並且賦予一些新義。一旦我們仔細研究夢中的言談,我們就會發現,它一方面具有一些相當清晰以及實在的部分。另一方面則是一些連接的材料,(或許它們是后來加上的,就像是我們在看書的時候,會自動加入一些意外遺漏的字母及音節一樣),所以夢中言談的構造就像是角礫岩似的——各種不同種類的岩石被膠質緊粘在一起。

7.夢中的理智活動與荒謬的夢

夢永遠不會是荒謬無稽的,荒謬從來不會在健康人的夢中出現——而夢的運作之所以會產生這些荒謬,或是夢的內容竟會含有個別荒謬的因素,是因為它必須要表現夢思中所含的那些批評、荒謬與嘲笑。
每一件在夢里看來明顯是理智活動的事件均不能被作為夢運作的心理成果,它僅僅是屬於夢思的材料,它們只不過是以一些現成的構造展現在夢的顯示中。因此夢中推斷出結論不過是另一件推斷結論(夢思中的一件材料)的重復罷了。由這里我們又學到一些新的事物。如果夢中出現了一個結論,毫無疑問,它肯定是源於夢思,不過它表現的方式可以是一段回憶的好材料,或者是以邏輯方式聯結一連串夢思。不管怎樣,夢中的一個結論一定是代表着夢思中的結論。夢中的結論正是夢思中原型的再現而已。

8.夢中的感情

夢中的感情和夢的內容不同,即我們在醒后不會那么容易就忘掉夢中的感情。
夢的運作能夠隨意地把感情與夢思想原有的聯系切斷,把感情放在被挑選出來的夢的其他任何地方。夢的運作可能會允許夢思想中的感情呈現出來,也有可能屏蔽它們,但是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處理方法,那就是將某些感謝轉化為它們的對立面。
夢的運作造成了感情的壓抑,它是對立思想和審查制度對感情的阻抗的結果。審查制度的第一個結果是夢的改造,第二個結果就是感情的壓抑。
痛苦的感情可以在睡眠中成為造夢的原動力,因為它們可以激起強烈的欲望,這些欲望應該由夢來實現。伴隨情緒的材料被不斷檢查,直到它們能夠用來表達欲望的滿足為止。夢思想中的痛苦情緒越強烈,越是處於主導地位,被壓抑的最強烈的欲望沖動就越會趁機潛入夢中。因為既然痛苦已經存在(否則它們還需要被特意制造出來),那么要進入夢所需要的最困難的工作已經完成了。

9.夢的再加工

當那從未真正休眠的審查制度發現在不經意之下讓某個夢產生,要潛抑已經太晚,所以審查制度只好用“這畢竟只是一個夢而已”這話來對付因之而產生的焦慮感。
夢中每一事物,並非都是源於夢思,有時其內容能由一種和清醒思想不相上下的精神功能所制造出來。這種情況是作為除了審查以外的某種心理活動機制,總是參與到夢的構建中。
審查機構只是刪除以及限制夢內容,不過它也能夠增加或插入一些情節。這些插入的情節是很容易被辨認出來的。通常夢者述及此點時免不了會猶豫,同時前面冠以“就像”;它們本身並不太令人注目,不過卻是用來連接夢內容的兩部分,或者將夢的兩部分連接起來。和真正源於夢思的材料比較后知道它是較不容易留存在腦海;如果我們把夢給忘了的話,這部分的記憶是最先失去的。
由“再度校正”中——這個所謂夢產生的第四個因素——我們再度發現那個在創造白日夢時不受別的影響而得以呈現的同樣精神活動。可以簡單的這么說,我們所談論的第四個因素把供給的材料模塑成一些像白日夢的東西。不過夢思中如果已經有現成的白日夢存在着,那么夢運作的第四個因素就會利用這現有的材料,而將它納入夢的內容。因此有些夢只是在重復着白天的幻想——也許是潛意識的。

第七章 關於做夢過程的心理學理論

1.夢的遺忘

我們在對夢進行分析時,要拋棄所有用於判斷確定度的標准,而把夢中出現的所有蛛絲馬跡全部當作完全絕對的真實。在追溯夢中任何元素時,我們都必須遵循這種態度,否則分析就會擱淺。
懷疑是使分析產生中斷,並使它成為精神抗拒的一種工具和衍生物。精神分析的假設是正確的,它遵循一條規則:夢的分析過程受到干擾之時,則必有抗拒的存在。
由於遺忘而失去的夢的全部內容,往往可以通過分析而得到恢復,至少在許多例子中,從剩下的一個夢的片段雖然不能發現夢的本身——這是無關緊要的——但是卻能發現整個夢思想。這就要求我們在分析夢時付出更多的注意力和自制力,如此而已。但是也向我們表明,夢的遺忘並不缺乏一種敵對(抵抗)的意圖在運作。
根據對遺忘現象的初步研究,我們可以知道夢的遺忘是帶有傾向性的,即夢的遺忘是為抗拒服務的。
清醒生活展現了一種明確的意圖——把晚間形成的夢給忘掉,要么是在醒后馬上就全部忘掉,要么是在白天一點點地忘掉。遺忘的主要原因是心理阻抗,在晚上夢形成之時它就已經竭力抵抗了。阻抗力在夜間變弱(但它並沒有完全消失,因為夢的偽裝證明它參與了夢的形成),因此夢才有機會形成,當人醒來后,阻抗力恢復了它全部的力量,於是它馬上就將自己在虛弱時不得不放進來的東西驅逐出去。描述心理學告訴我們,心靈處於睡眠狀態是夢得以形成的主要條件。在這里我們可以補充一個解釋:睡眠狀態之所以使夢的形成成為可能,是因為它削弱了內心審查的力量。
每當兩個心理元素通過一種令人反感的、膚淺的聯想聯系起來時,就表明這兩個元素之間存在着更合理而深刻的聯系,而這種聯系是受到了審查作用的阻抗的。這種膚淺的聯系之所以大行其道,不是因為有目的的聯想被消除了,而是因為審查作用在施加壓力。因為深刻的聯系不能通過審查作用,於是膚淺的聯想便取而代之。
在對神經症的精神分析中,這兩個定理最為常用:第一,當意識層面的意念被舍棄后,潛意識中有目的的意念就控制了整個意念發展過程;第二,那些膚淺的聯系不過是一些更深層的、被壓抑的聯系的替代物。

2.回歸作用

夢是一種重要的精神活動,其動機力量來自尋求滿足的欲望;它們之所以不被認為是欲望,而且還具有許多獨特與荒謬之處,完全是由於夢的形成過程受到了審查作用的影響。除了要逃避審查,在夢的形成中還需要進行精神材料的壓縮工作、考慮知覺影像的表現力、考慮夢的結構的理性表達(雖然不總是如此)。
在夢中,當意念后退並轉變為原來的知覺影像,我們就稱其為“回歸”。
在回歸作用中,夢思想的結構被分解成它的原始材料。
我認為癔症、妄想狂以及精神正常的人產生的幻視都屬於“回歸現象”,即思想被轉換成影像,能夠產生這樣的轉換的思想都是與壓抑的或者處於潛意識的記憶保持緊密聯系的。
當發生回歸現象時,即表明了阻抗作用的存在,思想沿着正常的道路試圖到達意識層面,但是途中卻遇到了阻抗,因此不得不退回去。同時,這種回歸也是受到了具有強烈知覺特性的記憶的吸引。知覺器官在白天持續發出的刺激流在做夢時停止了,這也可能促進了回歸作用。而在另外的回歸現象中,因為白天的刺激流沒有停止,所以必須由其他的回歸的動機強度進行彌補。不過我們不能忘記,在夢中或者是病態情況下的回歸,其能量轉移過程肯定與正常的精神生活中的轉移過程有所不同,因為在前者中,知覺系統會獲得全部的能量從而產生幻覺。而我在前面分析夢的運作時所描寫的“對表現力的考慮”,也許跟夢思想對視覺記憶景象的有選擇的吸引有關。
關於回歸作用,我們還想指出,它在關於神經症症狀來源的理論中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不亞於在夢的理論中所起的作用。在這里我們將回歸分成三種:1)區域性的回歸,這是指在我們發展出的Ψ系統示意圖中所表現出的;2)時間上的回歸,指回歸到更早期的精神產物;3)形式上的回歸,指原始的表達與表現方法替代了我們所習慣的方式。這三種回歸現象從根本上說是一個,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們同時產生,因為那些從時間上說是更早期的,也是在形式上更原始的,而且從精神裝置區域上來說也更接近知覺端。

3.關於“欲望的滿足”

前一天清醒工作遺留下來的白天殘余,並沒有完全失去自身的能量;或者一整天的清醒工作把潛意識中的一個願望給喚醒;或者這兩種情況結合在一起。也許在白天,也許在睡眠過程中,潛意識欲望建立了與白天殘余的聯系,將自己轉移到它們身上。這樣就產生了一個隱藏在新近發生的材料背后的欲望,或者是一個受壓抑的、新近的欲望被加強了,從而被從潛意識中喚醒。欲望的一部分是屬於前意識的,它想通過正常的途徑,經由前意識而到達意識。但是它會遭遇審查作用,審查是存在的,並且會對那一欲望施加影響。在這里它就繼續接受偽裝,實際上在“轉移到新近材料”這一環節偽裝就已經開始了。到目前為止,它正在變成跟強迫想象、妄想等相似的某些思想,即它們在經過移置作用后強度變大,在面臨審查時被偽裝。但是前意識的睡眠狀態卻不允許它再進一步前行,可能這個系統通過減少自身興奮來保衛自己免受侵害。在這時,夢的過程走上回歸路徑,而正是睡眠狀態打開了通向這條路徑的大門。記憶材料吸引着夢,其中有些記憶只是作為一些視覺的能量存在,而並沒有被轉變成后來的系統中的符號。在這個回歸過程中,夢取得了它自身的表現力。關於壓縮問題我們后面再進行討論。這時,迂回曲折的夢的過程已經完成了一半。第一部分是向前進的,即從潛意識景象或者幻想導向前意識。第二部分則從審查制度的邊界再次回到知覺上來。當夢的過程變成了知覺內容,那它就逃過了審查和睡眠在前意識系統中放置的障礙。它重新為自己贏得了注意力,並且可以被意識到。

4.被夢喚醒——夢的功能——焦慮夢

被夢喚醒——每個夢都有喚醒的作用,它使前意識中靜止的一部分能量活動起來。在這能量的影響下,夢得到了我們所謂的“第二次加工”在邏輯性和可理解性上的修飾。
夢的功能——夢接手了這樣一種任務:它要使潛意識那自由不拘的興奮重新受到前意識的控制,在這過程中,它使潛意識的興奮得到釋放,因此它的作用就像是一種安全閘門,它在讓少量的清醒活動出現時,還同時要保證前意識的睡眠不受打擾。
焦慮夢——潛意識中的欲望被前意識壓抑的目的和結果都是預防痛苦的產生,如果前意識對潛意識的壓制程度不夠,就會使潛意識中的意念過程自由發展,從而釋放出一種愉快的感情,但是在經歷審查作用的排斥后,那愉快會變得痛苦,焦慮。

5.原初過程和續發過程:壓抑

只被第一系統允許的心理過程,我稱之為“原初過程”,而在第二系統的抑制作用中產生的心理過程則稱為“續發過程”。
在精神裝置中,原初過程是最先出現的,而續發過程則在生命的發展過程中慢慢成形、抑制並且掩蓋原初過程,不過要完全控制它可能要等到壯年時期才行。
在清醒時刻中,因為矛盾相互中和而消失,所以那些受到心理壓抑的材料無法表現出來,並且無法被內部的知覺感知,但是在夜晚,當妥協提供了方法和路徑時,那些受壓抑的材料就突破重圍到達了意識中。

6.潛意識和意識:現實

潛意識是精神生活的一般基礎,潛意識是較大的圓圈,它包括了“意識”的小圓圈;每一個意識都有一個潛意識前階段,潛意識可能就停留在那個階段,不過它卻完全具備完成精神功能的價值。潛意識是真實的精神存在,我們不了解它的內在本質,就好像我們不了解外在世界的真實一樣,而意識能夠提供給我們的相關資料是如此不完整,就好像我們的知覺器官對外在世界的探求一樣。
潛意識——也就是精神存在——是兩個獨立系統的功能,它也會出現在正常的精神生活中。也就是說存在兩種潛意識,心理學家們還沒有將它們區分開來。從心理學上來看,它們都是潛意識的,但是在我們看來,其中一個被稱為“潛意識”,它確實是無法被意識到的;而另一個則被稱為“前意識”,因為它的興奮雖然要遵守某些規定,也許還要在某個新產生的審查中幸存下來,但它確實能夠不理睬潛意識系統而進入意識層面。
前意識就像是站在潛意識與意識之間的一道篩子。前意識不但鎖上了進入意識層面的入口,還控制了通往隨意運動的入口,並且能夠發出靈活的能量,“注意力”就是被我們所熟悉的這種能量的一部分。
柏拉圖說過,有道德感的人只要夢見做了壞事就滿足了,而壞人卻真的在實際生活中做壞事。所以,人們最好赦免夢。如果我們要對一個人的品格做出判斷,實際上大多只需要觀察其行為和他有意識的情況下表達出來的思想就足夠了。行為值得被放在最前面,因為許多進入意識的沖動在付諸行動之前就被精神生活中的真實力量給消除掉了。
那么夢對於認識未來有什么價值呢?人們當然無須對這個問題進行思考。在這里人們要這么回答:夢為我們提供對過去的認識。因此從每個方面來看,夢都是源於過去,雖然古老的信念認為夢可以預示未來也並非全無道理。夢通過將一個願望以已經實現的方式呈現在我們眼前,而把我們引向未來。但是因為那不可摧毀的欲望的作用,被夢者想象為現在的那個未來,實際上只是過去的翻版而已。

小結

這本書對我來說真的太難以理解了,經常就是,讀完一段之后,腦子里就蹦出一句話“哎?我剛剛讀了什么”,於是又重新讀了一遍,如此反復。有時我讀完一節之后,腦子里一團漿糊,根本無法總結出這一節的主旨,於是只能把一些關鍵句子摘抄出來。好多次我都想要放棄,所幸斷斷續續半年,我是終於把這本書看完了。這是一本值得一讀再讀的書,讀完之后,你會對夢的認識有一個質的飛躍,驚嘆於作者的研究成果。

另外,建議大家讀外國文學的時候,先找一下哪個版本翻譯的最好。這本書的翻譯版本巨多,我首先看的是劉徽翻譯的版本(當時沒多想,隨便找了一本),結果書讀了大半才發現,這本書的翻譯巨爛,書中不僅很多地方都語句不通晦澀難懂,而且竟然還有不少錯誤的地方,真的讓人很氣憤。后來我又找了殷世鈔翻譯版本,看完了后半部分,翻譯得還不錯。在這里給大家推薦一下網友總結的主流版本,應該都不錯,我有時間也會再看看其他版本。

各版本依出版時間羅列如下:

  • 孫名之譯,商務印書館1996版,只有它譯名為《釋夢》
  • 周艷紅、胡惠君譯,上海三聯書店2008年版
  • 孫名之、顧凱華、馮華英譯,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11版
  • 花火譯,中國華僑出版社2013版
  • 殷世鈔譯,江西人民出版社2014版
  • 三月半、鮑榮譯,湖南文藝出版社2015版
  • 方厚升譯,浙江文藝出版社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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