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測試通用原則【3-1;2-5-10;80/20】


如果設計說明書中沒有給出明確的標准,那么可以參考國外的業內公認的一些標准: 

 

3+1原則(指量、全、深+快)

主要對性能測試設計、測試執行以及數據分析。

量:包括業務量(業務類型),負荷量(系統處理的流量),配置量(軟件配置和硬件配置),用戶量(靜態用戶和動態用戶),時間量(測試的時間)。

全:主要是針對測試用例而言。測試用例理你包括預置條件,測試步驟和預期結果三部分,這個“全”重點針對預置條件和測試步驟的測試結果觀察和數據而言。

深:一是對系統的了解要深,二是對缺陷的分析要深。

快:一是測試經驗的固化,避免測試設計,觀察等遺漏。將經驗固化成模板或工具便於經驗的傳承,減少測試的重復和遺漏;二是性能測試的自動化,包括性能測試環境構建和測試執行以及測試分析的自動化,自動化對性能測試效率的提升價值更大。

 

 

2-5-10原則

主要針對響應時間。簡單說,就是當用戶能夠在2秒以內得到響應時,會感覺系統的響應很快;當用戶在2-5秒之間得到響應時,會感覺系統的響應速度還可以;當用戶在5-10秒以內得到響應時,會感覺系統的響應速度很慢,但是還可以接受;而當用戶在超過10秒后仍然無法得到響應時,會感覺系統糟透了,或者認為系統已經失去響應,而選擇離開這個Web站點,或者發起第二次請求。

 

80/20原則

用於減少風險,抓住重點進行更多的測試:80/20原則即帕累托法則(Pareto Principle),用戶80%的時間在使用軟件產品中20%的功能。“重點測試”就是測試這20%的功能,而其他80%的功能屬於優先級低的測試范圍,占測試20%的資源。

實例:對測試強度估算

基本概念:每個工作日80%的業務在20%的時間內完成。
例如:每天工作8個小時,那么每天80%的業務在8*20%=1.6小時內完成。

例1:去年全年處理業務約100萬筆,其中,15%的業務處理中,每筆務需對 應用服務器提交7次請求;70%的業務處理中,每筆業務需對應用服務器提交5次請求;其余15%的業務處理中,每筆業務對應用服務器提交3次請求。根據以 往的統計結果,每年的業務增量為15%,考慮到今后3年業務發展的需要,測試需按現有業務量的兩倍進行。
強度估算如下:
每年的總請求數為:
(100*15%*7+100*70%*5+100*15%*3)*2=1000萬次/年

每天的請求數為:
1000/160=6.25萬/天<備注:每個月為20個工作日,所以1年為160天>

每秒請求數:(62500×80%)/(8*20%*3600)=8.68次/秒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