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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素質是一種基本教養,是一種社會公認的行為表現;素質是懂得基本的禮貌,別人講話時,要保持傾聽,然后再發言;素質是尊重基本的社會常識,以及人類文明公認的核心邏輯基礎。
所有與素質有關的惡劣、低俗和淺薄,其本質都與邏輯有關,是缺乏邏輯的基本知識,缺乏運用邏輯的基本能力,缺乏邏輯的思維方式。
管理講究按照規律來進行組織、排序、命令、測量、監督、評論和改進,一切都按邏輯次序進行,而不是靠頭腦發熱、感性沖動和熱血沸騰,也不是靠勵志、理想和信念就可以實現的。管理的基石是邏輯。
第1章 學習邏輯學的思想准備
邏輯是智慧的開端,而不是終點。
不要對周邊的事物漠然處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聽。學會關注細節,不因事小而疏忽。古語有雲: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事實需要我們主動去認識,一旦我們忽略它的存在,它就會露出猙獰的面目。
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礎的存在形式,因為事件是由事物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現形式組成的。
事實可以被認為是客觀的,也可以被認為是主觀的。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觀的,它們都存在於公眾領域,原則上可以為每個人所獲得。
主觀事實是指由個人親身經歷的、或間接通過別人的經歷確認的事實。
由於主觀事實得以確認的基礎是對其他當事人的完全信任,所以你必須首先考慮對其他當事人完全信任的可能性。
正確觀念忠實地反映其對象的客觀秩序,與之相反,錯誤觀念則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表達。
與事物接觸得越多,對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對它的理解越深刻,觀念就越清晰。
越是忽略觀念的客觀根源,觀念就會變得越不可靠。
大腦中的觀念,如我們所知,是主觀的范疇,而我們所關注並意欲確認的事實,是客觀的范疇。
錯誤觀念是我們在應該全神貫注是卻麻痹大意的產物,是我們對客觀世界做出一廂情願的假設的結果,它只能由我們自己負責。
觀念必須和語言緊密結合,人們才能暢順交流。
語言要忠實表達出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從而使我們的溝通有堅實的事實基礎。
語言和邏輯是密不可分的,他們之間的緊密聯系我們可以通過回顧語言和觀念之間的關系看得更清楚。
在邏輯學中,陳述有其特定的含義,它是語言上的特定表達方式,只針對可以做出真假判斷的命題。
不要想當然地認為你的聽眾會領悟你沒有直接表達的意思。
不要對着外行人使用業內行話,溝通的關鍵是理解。最忌諱兩件事:一是對人講話態度傲慢;二是故作高深,讓人雲里霧里。
避免產生產生歧義的方法是讓你所運用的詞語盡可能有針對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讀者或者聽眾不用費心去猜測你所說的到底是什么。
在你試圖說服別人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你要告訴他們你是如何定義不公平的。
如果持續使用扭曲現實的語言,我們會逐漸相信自己編造出來的虛假世界。這就是語言的力量。
融貫說意指,如果一個命題與某個已經得到證明的理論或思想學說一致(相融貫),那它就是真的。
語言邏輯應該以事實邏輯為基礎。
第2章 邏輯學的基本原理
邏輯學可以被認為是一門科學、一門藝術,或者一項技能,它也完全可以被認為是這三者的綜合體。
對任何事物要在一定條件下的判斷都要有明確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間狀態。
從絕對意義上來說,沒有正在變成的事物,從無到有之間沒有通道。
在同一時刻,某個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這樣又不是這樣。
如果人們認為科學的基本原理需要證明而不能被接受的話,科學根本就不會前行,它將永遠停留在原地。
不要將你主觀上的某個灰色觀念無限放大到包括整個世界,並且認為這就是世界的本來面貌。
每個原因與其結果之間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處。所謂原因,它必然能導致我們所觀察到的結果,並將在結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記;每一個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將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一個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個劣質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個最好的工具,卻也永遠都達不到目的。
邏輯上定義術語的過程分為兩步:第一步,將要定義的術語放入最相近的類別當中;第二步,確定其與同類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
當定義某個事物的時候,我們所要做的僅僅是更精確地鑒別它:首先把它放入相似的類別中,然后指出其區別於其他同類事物的獨一無二的特性(特殊的不同點)。
好的描述是將一個事物可以觀察到的現象盡可能完整詳細地描述出來,其作用在於它可能會揭示出一些關於事物本質的線索。
最有效的論證,其結論都是直言命題,清楚明確地告訴我們事物的真相是什么。
第3章 論證:邏輯學的語言
邏輯推理的具體表現形式是論證。論證的成敗取決於其所包含的推理的好壞。
每個論證都由兩個基本要素組成——兩個不同類型的命題:一個“前提”和一個“結論”。
最有效的論證總是試着得出最簡單明了的結論。
前提是論證的基礎,正確論證有賴於正確的前提。
正確斷言的結果,是我們能得出正確的命題和結論。反過來說,錯誤斷言也會導致荒謬的命題。
命題的真假與它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沒有關系。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果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都能同樣清晰地說明同一個事物,最好是選擇肯定結構的命題。
當我們比較兩個事物時就會發現它們或者完全相似,或者截然不同,或者部分相似。
問題的關鍵並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起決定作用的是這些相似特征的重要性。如果一個性質揭示了事物的本質,那么它就是重要的,它揭示了事物本身的特性。
為了使論證正確有力,我們必須關注其事實(內容)和形式(結構)。
在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不是必然的條件論證中,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越緊密,結論成立的可能性就越大。
條件論證是具有前瞻性的,可靠的預言來自於對過去事實的積累。
三段論推理的根據是,首先確定某一部分是屬於整體的,然后得出某一部分的組成成員也是屬於整體的。
評判價值命題穩定性的標准,是它與建立起它的客觀事物的關聯程度。價值命題所依附的客觀事物越是廣闊堅固,它本身就越可靠。
第4章 非邏輯思維的根源
推理中的錯誤可能僅僅是個意外,或者說得更嚴肅點,是粗心的結果。如果要追根究底的話,它們可能是態度不端的產物,或者正是它們自身的某些缺陷導致了非邏輯思維的產生。
我們要區分懷疑論的兩種態度:一是將懷疑論永久化,這是我們要極力避免的;二是在特定情況下,將懷疑作為一種適當的、必要的態度。
不可知論者既不否定真相的存在也不認為它可望而不可及。他僅僅是聲稱人們對任何確定的事物的真相都所知甚少。
我們說,邏輯、正確推理的意義在於發現真相。在被發現之前,事物真相存在的確定地點我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們一定要預先解放自己的思想,探尋真相存在的各種可能性。
合理的開放並不意味着在任何事情上都無原則地接受。推卸應該承擔的責任是道德淪喪,而忍受一切則會使一切變得沒有意義。
情緒越緊張,清晰思維冷靜行動的難度就越大。
人類天生是情感動物,把我們的情感完全剝離出來——即便是短暫的——並進行純粹理性的論證是不現實的。
永遠不要直接調動人們的情感,要努力使人們自己發現真相。
論證是理性的探討,不要將它和爭吵混為一談。論證的目的是發現真相,爭吵的目的是擊敗你的對手。
或許你絕對真誠,但同時也絕對錯誤。真誠不能將謬誤變成真相。人要真誠,然而人更要正確。
常識更接近本源,服務於推理的基本原則。它是被亞里士多德定義的“理性的動物”所共享的普遍意識。
第5章 非邏輯思維的主要形式
邏輯學:一門關於思想和推理的藝術,邏輯能力的高低於誤解產生的概率成反比。
錯誤推理通常以直接作用於人的情感的方式來戰勝正確推理。
在與他人辯論的過程當中,如果你為了削弱對方的論點而故意扭曲其論證過程,那就犯了稻草人謬誤。
如果將歷史悠久作為堅持傳統的唯一原因是不合邏輯的,那么將歷史悠久作為拒絕傳統的唯一理由同樣也不合邏輯。
在論證中,我們要關注的是論證的本身,而不是做出論證的人。
理想的論證是通過證據使人們認識到某些事物是真的。一個真正的論證者只會運用推理本身的理性的力量。
人們只有在自由思考的時候才能接受什么是真,也只有在獨立判斷的時候才能確定什么是真。
數字的經驗不等同於數字背后所代表的質量的經驗。我們在縱容一種關於精度的假象,似乎只要質量被量化了,我們就能更好地了解它。
分析的目的,並不是簡單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組成的,而是要弄清楚這些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最終組成一個整體的。
強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維是成反比的,一旦情感超過一定界限,引導論證正確進行的機會就會隨之歸零。
當問題實際上有很多選項時,我試圖說服你只有兩種。這里的進退兩難是假象,因為它是對真實情況的扭曲反映。
一件事恰巧出現在另一件事之前,這並不足以斷定它們之間必然有因果關系。
當我們選擇性地忽略一些與我們的信仰相抵觸的重要信息時,我們就犯了情感誤導謬誤。導致的結果就是對所討論問題的嚴重扭曲。
當我們利欲熏心,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時,就犯了功利誤導謬誤。操縱這種謬誤的態度時:只要我成功了,如何取得成功並不重要。
如果我們做論證目的只是為了使自己聽到自己在說什么,那是將論證的庸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