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SD-銷售模式-寄售(客戶寄售)

1、 業務背景
業務背景1如下;
某公司供應日用品給某大型連鎖超市,平時按照正常節奏發貨給超市,但此發貨並非結算依據,每月底超市根據當月流水中銷售給消費者的數量,與該公司進行結算,剩余未銷售部分仍然為該公司的庫存
業務背景2如下;
某公司供應零配件給某大型汽車制造廠商,每天根據汽車制造商的需求安排發貨,每月底根據當月汽車制造商生產線實際消耗量,與該公司進行結算,剩余未銷售部分仍然為該公司的庫存,保留在客戶倉庫、車間中。
寄售的定義
客戶寄售是將產成品首先發送到客戶處,這個過程不是銷售的過程,而是庫存轉移的過程,等客戶消耗掉這些產品后,才算銷售過程。
整個過程分為二個步驟,首先是庫存轉移,而后是實際消耗完做結算。
一方面是我公司寄售產成品在客戶處,另外一方面是供應商寄售原材料在我公司,分別簡稱客戶寄售與供應商寄售
2、 業務流程
寄售操作可分為四個步驟,下面為一個典型的寄售過程簡述
1)、 給客戶進行補貨(50箱),創建寄售補貨的銷售訂單(訂單類型KB Fill-UP),倉庫發貨給客戶(50箱),針對寄售補貨訂單創建發貨單並發貨過賬;
2)、 當月月底客戶確認使用(30箱),則創建寄售消耗的銷售訂單(銷售訂單類型KE Issue)、發貨單並發貨過賬,而后創建系統發票,開具30箱數量的發票給客戶;
3)、 隔月客戶說開票錯誤,應該開票29箱,因此創建寄售退貨的銷售訂單(訂單類型KR return),然后創建發貨單,並創建退貨的系統發票1箱以及紅字增票
4)、原材料上漲,我公司不得不漲價,而超市不允許漲價,我公司綜合考慮后決定撤離該超市,所有未銷售的21箱需要退回,創建寄售退回的銷售訂單(訂單類型KA Pick-up),數量21箱,針對該訂單創建發貨單、倉庫收到實物后,發貨過賬。
3、 主要操作步驟摘要
1)、 寄售補貨
a)、 寄售補貨訂單
事務代碼VA01,創建寄售補貨的訂單,銷售訂單類型為KB
售達方編號為T-C005A21,送達方為另外一個編號:T-C0005A19
圖表 1:寄售的銷售訂單
提示:寄售補貨是一個庫存轉移的過賬,只是從公司自有倉庫,轉移到客戶處,商品的所有權始終是屬於我方的,沒有涉及到產權的轉移。
寄售補貨是無法進行信用檢查的,原因是這一個庫存轉移的動作,如果需要控制寄售補貨,那么應該站在庫存控制的角度來管理,就是在客戶處應該寄存多少庫存,有一個總量控制的概念。這種控制與控制分公司、控制異地倉庫的等倉庫的庫存是一個類似的概念。
技術上而言,我們是可以通過一定的增強來實現此功能的。
出於需要物流公司賠償或者其他原因,訂單、單據打印可以顯示金額,但此金額不代表凈價值。
b)、 寄售補貨過賬
事務代碼VL01N創建發貨單
事務代碼VL02N或VL06G等對發貨單發貨過賬
下圖為發貨過賬的憑證(事務代碼MB03或者MIGO等),可以看到發貨過賬憑證中,記錄了售達方、送達方
事務代碼:MB58,查看寄售庫存歸屬在售達方的編號下
注意:寄售庫存歸屬在特定客戶下的售達方下的影響之一
如果貴公司有大量客戶屬於寄售形式,其中有一個客戶為大型連鎖超市,在全國有三個分部財務中心(開票中心),每個分部有10家門店,在系統中建立客戶主數據時有三個選擇
建立一個售達方,十個送達方
建立三個售達方,十個送達方
建立十個售達方,這十個售達方同時也是送達方
如果期望隨時可以查看到十個門店的各自寄售數量,選項3應該更為妥當。
2)、 寄售補貨消耗
與正常的銷售流程相比較,有二個特點
需要創建發貨單以及發貨過賬,但是並沒有真正的物流發貨過程,因此我們可以考慮設置發貨單自動創建,以及通過后台作業設置發貨單自動過賬
發貨過賬消耗的庫存從客戶庫存中進行消耗
3)、 步驟3、步驟4的操作與正常操作比較類似,不做過多說明
4、 系統實現說明
標准系統中配置了四種訂單類型,不做改動可完成基本的案例測試,項目中可根據公司的個性化需求做適當的修改。
如下面的表格,通過選擇不同的訂單類型,系統確定出不同的銷售訂單的行項目類別,不同的行項目類別的定義又不相同,有些需要開票,有些與開票無關,有些從正常庫存發貨,有些從寄售庫存發貨。
具體差異比較如下
四種類型對比 |
寄售補貨(Fill-UP) |
寄售揀配(Pick-up) |
寄售退貨(Return) |
寄售退回 (Pick-up) |
|
銷售訂單類型 |
KB |
KE |
KR |
KA |
|
銷售訂單類型確定的行項目類別 |
KBN |
KEN |
KRN |
KAN |
|
銷售訂單行項目類別的定義 開票相關 |
|
相關 |
相關 |
無關 |
|
定價相關 |
無關 |
相關 |
相關 |
無關 |
|
特別庫存 |
正常庫存 |
W(客戶寄售庫存) |
W(客戶寄售庫存) |
正常庫存 |
|
信用控制相關 |
無關 |
有關 |
無關 |
無關 |
|
計划行 |
E1 |
C1 |
D0 |
F1 |
|
計划行確定的 移動類型 |
631 |
633 |
634 |
632 |
|
發貨單類型 |
LF |
LF |
LR |
LR |
|
發貨過賬影響 |
從正常庫存轉移到寄售庫存(W) 正常庫存減少 寄售庫存增加 發貨單為發貨依據 |
從寄售庫存消耗 寄售庫存減少 發貨單為開票依據 |
退回到寄售庫存 寄售庫存增加 發貨單為開票依據 |
從寄售庫存(W)轉移到正常庫存(W) 正常庫存增加 寄售庫存減少 發貨單為收貨依據 |
|
發票類型 |
與開票無關 |
F2 |
RE |
與開票無關 |
表格 2為四種訂單類型以及后續配置的標准設置的差異比較表
注:本表格描述的為標准系統中的設置,部分選項可根據公司需要做調整。
發貨單自動創建是在訂單類型中進行定義的,事務代碼:VOV8
后台作業設置發貨單自動過賬,事務代碼:VL06G等;
5、 拓展性問題
寄售模式支持跨公司交易業務
寄售模式支持計划協議業務
寄售模式支持跨公司計划協議業務
寄售模式與第三方訂單不能同時使用。Note 751385 - Third-party order processing for the consignment fill-up對此作了說明。
寄售模式支持按訂單生產業務
可針對寄售庫存直接做盤點,至於盤點損失由誰承擔,按照合同約定,誰負責管理這部分庫存誰承擔。
轉載自:http://blog.csdn.net/frankyue2001/article/details/633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