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為大家介紹的是臨床試驗的研究者的類型。臨床試驗的研究者是指在試驗所在地負責實施臨床試驗的人員。
如果一項試驗在試驗場所由一組人員實施,研究者則為該組人員的負責人或領導者,也稱之為主要研究者(Principal investigator, PI)。
研究者在臨床試驗中承擔着很大的責任,一方面要完成臨床試驗的任務,另一方面又要負責受試者的醫療、健康和安全。
在國際上,俗稱:
主要研究者(principal investigator, PI),也是我國通常所說的項目負責人,就是分中心的大主任之類的牛人。
合作研究者( co-investigator,CI),主要研究者PI的主要助手。
助理研究者( sub-investigator, SI),其他參加人員,如護士、檔案員、技師。
協調研究者(coordinating investigator,COI),多中心臨床試驗中,負責協調各中心研究者工作的研究者, 在我國一般由組長單位的主要研究者承擔,俗稱大PI。(@木木君私下稱big-guy,呵呵)
有些SOP把CI和SI都歸為SUB-I。但是如果真細化的話,還是有不一樣的,我們可以慢慢在實操中體會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