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原因:在實際情況中,許多問題不可能再預定的系統規模或時間期限之內解決。如果問題沒有可行的解,那么花費在這項工程上的任何時間·人力·物力,都是無謂的浪費。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就是用最小的代價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確定問題是否能夠被解決;可行性研究的目的不是解決問題,而是確定問題是否值得去解決。
2.目標系統的可行性研究的方面:至少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技術可行性 使用現有的技術能實現這個系統嗎?
(2)經濟可行性 這個系統的經濟效益能超過它的開發成本嗎?
(3)操作可行性 系統的操作方式在這個用戶組織內行得通嗎?
當必要時,還應該從更廣泛的方面研究每種解法的可行性,例如:
法律可行性 這個系統的功能是否有與法律相違的地方
社會可行性 分析系統在社會、市場等方面的認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