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心得之十一】拿什么來拯救你我的“協力人員” (前篇)


場景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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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把大家召集起來,想和大家介紹兩個新成員。
                由於項目吃緊,由他公司借來{小吳}和{
小李 }來幫忙,以后大家一切工作,大家先認識下。

{寒暄過后......
.. .. .. ..
{大家回到各自位置......  

正社員A 對 B 說:這回好,干苦活、累活、臟活的人來了,我們可以輕快點了。
正社員   B   答道 :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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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人員 ”是 指派某人以特別的身份去某處完成某些特定目的的任務。 例如常見的出差,公干,外派等都是派遣人員工作的代名詞。
在IT領域尤為常見,甚至還有一部分公司專門從事人員派遣,通過“單價”和“薪資”差額,換取公司利潤空間。
{小吳}和{ 小李 }  還有個別名叫 “協力人員”。

我無心討論這樣的企業如何求生存,我只在意“如何才能管理好協力人員?

我也被派遣到其他大公司協力工作過。只有經歷了才能寫出內心的感受。
前幾年,
協力人員似乎是 苦活、累活、臟活、加班加點的代名詞。
→最難,最亂的給協力
→煩瑣、費體力的給協力
→加班加點的優先考慮協力
正因這樣,才會有{ 正社員A}和{ 正社員B}之間的對白。
 
可能是人們有所感知,近幾年有了改善。
在部分派遣協議上,出現了“加班不應超過XX小時”、“勞動強度在
XX范圍內 ”等字樣,應該說是一種進步。
這只是停留在一張紙上,
是不是 真的做到, 有沒有 被利益所踐踏,恐怕只有“協力人員”才知道。
 
這1,2年我一直為如何管理好“協力人員”而犯愁,根本找到不到管理的有效方法,只因 “協力人員”的身份太特殊。
協力人員:組織無法動用(季度獎金、年度獎金、晉級、深造等) 激勵手段去調動“協力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從而提供工作績效。
            雇佣單位只是每個月如數地向被雇佣單位支付“單價”,協力人員從中領取定額“工資”而已。“坐一天和尚撞一天鍾”談
            提高、談創新,只能淪為一句空話。僅寄托他們把現有工作做好、做完即可,高效率、高質量恐怕是奢求。
→正社員  :正因是組織的一員,各種激勵措施都會對其有激勵作用。
            項目經理可以把你的表現如實反映到組織,獎金、晉級、深造都是與其成正比的。
            同時主觀能動性也會被激發,求高效、求創新則是他作為同組織作“交換”最有利的籌碼。

   
⇒協力人員:“此處不留爺,自有 留爺處  
            “逼急了,爺不伺候你了”
            出現“
狗急跳牆 ”的事件,並不一定是雇佣單位出了問題。多數是“協力人員”向自身組織(被雇佣單位)提出近似合理
            要求被拒的一種情況。此刻,
項目經理不可能把手伸向 被雇佣單位解決此問題,能做的恐怕只有“等待”。
             (※ 
{ 小吳 } 昨天還來上班呢,今天就突然不來了。 ”-----原因僅此而已  
正社員  :協調組織內部關系是項目經理應盡的職責,只要提出的要求 有理有據、合情合理,組織必會權衡各種關系、利益支點,尋求
            最佳解決方案,主動權仍掌控在自己手里,與“等待”相比似乎更多了點勝算。

我似乎走進了誤區,
管理好“協力人員”原本兩家公司(雇佣單位、被雇佣單位)坐在一起協商、探討、共同處理的一件事,憑借任何一方努力都是徒勞的。

{ 雇佣單位的聲音 }
▲我希望能得到貴公司獎懲員工的權利,去激勵“協力人員”提高績效
▲我希望 貴公司在 處理人員去留問題上,顧及一下我公司的切身利益。
▲我希望....................  

{被 雇佣單位的聲音 }  
△獎懲成本由我方支付,如何保證獎懲措施有效合理?如何保證一張員工評價表的真實性?
△兩公司 企業文化、育人理念、 狀況經營不盡相同,貴公司切身利益會考慮其中,但結果恐怕會有不盡人意的地方。
......  

太多的希望只能寄予雙方協商、協商的成敗是以互信為前提,這條路能否走下去誰都不知道。

我是一IT菜鳥,想到僅此而已,如您有高見,能留下您的聲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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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初步,菜鳥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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