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心得之一】不要用“可有可無”的事,挑戰他人對這件事的原則和底線


場景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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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下班了,我可以來接你嗎?吃過晚飯,一起去濱海路走走,只是羡慕戀人般的月下罷了。

女:對不起,我可能和其他女孩不一樣,夜里不想到處逗留,不想讓家人擔心我每一個晚歸的夜,這是我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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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也好,生活也罷。兩個人的爭執皆因事而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做事原則和底線,但不是所有的事。
有些事→可做、可不做
有些事→有原則、有底線,不能做半步退讓
 
有些時候我就搞不清楚,
為什么“有些人總喜歡用一些可做、可不做的事,去挑戰他人就這件事的原則和底線,直到崩潰僵局的地步。”
 
一件事,如果
1)涉及到兩個或是兩個以上的人,
2)對你來說是可做可不做
我還是希望你能把選擇權交給那些對這件事有原則人的手上。 這樣,我相信你們會走得久一天。



男孩對於”月下拍拖“顯然是可有可無的,
如果一味的強求必定會引起女孩的反感,說不定那個夜就是分手的夜。
如果放棄
月下拍拖“ 尊重她的原則,必定會提高男孩在女孩心目中地位,這條愛情路會走得更久遠一點。當女孩心被你所征服,得到不僅僅是 月下拍拖“,你懂得。

就一件事而言,原則上對立的兩個人只有分開,沒有妥協。
除非一人放棄了原則,把這件事變為可有可無的事,否則 他們不可能在這件事上共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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