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置階段
1、需求評審后,需要進行需求文檔驗證,保證產品需求邏輯全部可走通才可進行用例編寫
2、編寫用例測試人員需要提供冒煙用例和全功能用例
3、所有人員必須重視用例評審,參與評審人員必須對用例覆蓋度進行評估與負責
二、測試准入標准
1、開發人員編碼結束、並完成單元測試
2、測試人員提供冒煙用例,開發執行通過率在95%以上,冒煙用例要覆蓋所有功能點,簡單正向測試,能執行基本的功能
3、需求規定的功能或開發人員提交的功能說明書或者禪道上建立的任務功能均已實現
4、被測系統的基本流程可以走通,界面上的功能均已實現,符合設計文檔的功能
5、測試范圍與需求規格說明書或者原型相符,如不相符、需先更新原型或者相關說明文檔,並釘釘項目大群同步給所有參與該項目的人員
6、開發提測需明確提測時間,並由開發人員落實到提測時間表
7、開發人員優化底層邏輯、框架、更換組件等,需同步測試影響范圍,未同步相應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三、軟件暫停、停止測試標准
1、被測系統在進行系統測試時,發現程序存在重大bug(1級阻礙bug超過1個),或者bug過多(2級以上bug超過4個),測試無法正常進行,可以暫停測試返給開發
備注:按照禪道標准分為1-4級,1級級別最高
2、開發提測后測試人員冒煙用例執行通過率滿足95%以上,如不滿足,可以暫停測試返給開發,並在提測時間表上增加說明
3、被測項目需暫停以進行調整時,測試應隨之暫停
4、存在其他優先級任務
5、被測系統經過系統測試、並達到系統准出標准,可以在測試環境停止測試
6、被測系統經過系統測試、達到上線標准,可以在預發環境停止測試
四、恢復標准
1、重大bug被解決
2、優先級更高任務已經被完成
3、軟件項目被調整后,重新啟動,測試應隨之啟動
五、測試准出標准
1、被測項目滿足產品原型需求
2、與需求不符合項,總結后提交給相關產品開發人員再次確認
3、遺留問題全部與技術負責人、產品相關人員、測試負責人、相關開發核對完畢,確定本期暫不更改,后期遺留優化
4、所有測試用例執行覆蓋率100%,1、2級bug解決率100%,3級bug解決率95%,4級優化類bug解決率90%以上
5、需求測試覆蓋率100%,部分無法測試情況需軟件報告中說明,並及時同步給相應開發、技術&產品負責人(上線后持續跟進)
6、最后版本全量回歸時,不能出現嚴重bug、3級bug不能超過5個
7、預發環境全量回歸時,原則上不能出現bug或者1、2級bug不能出現,除環境等客觀因素外3級bug不能超過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