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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方法我們主要分為三種:
1.構造方法
2.非靜態方法(普通方法/實例方法)
3.靜態方法(類方法)
一、靜態方法和非靜態方法的區別(調用對象、引用變量不同)
靜態方法:是使用static關鍵字修飾的方法,又叫類方法.屬於類的,不屬於對象,在實例化對象之前就可以通過類名.方法名調用靜態方法.( 靜態屬性,靜態方法都是屬於類的,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
A.在靜態方法中,可以調用靜態方法。
B.在靜態方法中,不能調用非靜態方法。
C.在靜態方法中,可以引用類變量(即,static修飾的變量)。
D.在靜態方法中,不能引用成員變量(即,沒有static修飾的變量)。
E.在靜態方法中,不能使用super和this關鍵字
非靜態方法:是不含有static關鍵字修飾的普通方法,又稱為實例方法,成員方法。屬於對象的,不屬於類的.( 成員屬性,成員方法是屬於對象的,必須通過new關鍵字創建對象后,再通過對象調用)。
A.在普通方法中,可以調用普通方法。
B.在普通方法中,可以調用靜態方法
C.在普通方法中,可以引用類變量和成員變量
D.在普通方法中,可以使用super和this關鍵字
二、靜態方法和非靜態方法的區別(調用方法不同)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調用,類名調用和對象調用. ( 類名.方法名 / 對象名.方法名)但是非靜態方法只能通過對象調用. ( 對象名.方法名)
三、靜態方法和非靜態方法的區別(生命周期不同)
靜態方法的生命周期跟相應的類一樣長,靜態方法和靜態變量會隨着類的定義而被分配和裝載入內存中。一直到線程結束,靜態屬性和方法才會被銷毀。(也就是靜態方法屬於類)
非靜態方法的生命周期和類的實例化對象一樣長,只有當類實例化了一個對象,非靜態方法才會被創建,而當這個對象被銷毀時,非靜態方法也馬上被銷毀。(也就是非靜態方法屬於對象)
總結:
類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實例方法必需先實例化類,再初始化對象,然后通過類的實例對象才能調用。
靜態static變量/方法 在類加載的過程中被初始化,在內存中只存在一份,所以可以把它當作是全局變量/方法。
優點
- 屬於類級別的,不需要創建對象就可以直接使用.
- 全局唯一,內存中唯一,靜態變量可以唯一標識某些狀態.
- 在類加載時候初始化,常駐在內存中,調用快捷方便.
應用場景:
1. 靜態方法最適合工具類中方法的定義;比如文件操作,日期處理方法等.
2. 靜態方法適合入口方法的定義;如單例模式,因為從外部拿不到構造函數,所有定義一個靜態的方法獲取對象非常有必要.
3. 靜態變量適合全局變量的定義.(如布爾型靜態成員變量做控制符)
缺點:
- 靜態方法不能調用非靜態的方法和變量.(非靜態方法可以任意的調用靜態方法/變量)
- 不能使用this和super關鍵字(屬於類級別,沒有創建對象簽不可用this/super)
1 package com.oop.method; 2
3 public class StaticMethodAndCommonMethod { 4 private static int a = 0; 5 int b = 0; 6
7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8
9 } 10
11 static void add() { 12 // .在靜態方法中,可以調用靜態變量。
13 a = 1; 14 // .在靜態方法中,可以調用靜態方法。
15 min(); 16 // 下面兩行代碼報錯的原因是:靜態方法和靜態變量在類加載的時候就創建了, 17 // 而非靜態方法方法和非靜態變量只有當類實例化了一個對象,非靜態方法才會被創建,
18 b = 1; 19 ma(); 20 } 21
22 static void min() { 23 } 24
25 void max() { 26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