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靜態方法中為什么不能使用this、super和直接調用非靜態方法


這個要從java的內存機制去分析,首先當你New 一個對象的時候,並不是先在堆中為對象開辟內存空間,而是先將類中的靜態方法(帶有static修飾的靜態函數)的代碼加載到一個叫做方法區的地方,然后再在堆內存中創建對象。所以說靜態方法會隨着類的加載而被加載。當你new一個對象時,該對象存在於對內存中,this關鍵字一般指該對象,但是如果沒有new對象,而是通過類名調用該類的靜態方法也可以。

程序最終都是在內存中執行,變量只有在內存中占有一席之地時才會被訪問,類的靜態成員(靜態變量和靜態方法)屬於類本身,在類加載的時候就會分配內存,可以通過類名直接去訪問,非靜態成員(非靜態變量和非靜態方法)屬於類的對象,所以只有在類的對象創建(實例化)的時候才會分配內存,然后通過類的對象去訪問。

在一個類的靜態成員中去訪問非靜態成員之所以會出錯是因為在類的非靜態成員不存在的時候靜態成員就已經存在了,訪問一個內存中不存在的東西當然會出錯。

 

在《Java編程思想》P86頁有這樣一段話:

  “static方法就是沒有this的方法。在static方法內部不能調用非靜態方法,反過來是可以的。而且可以在沒有創建任何對象的前提下,僅僅通過類本身來調用static方法。這實際上正是static方法的主要用途。”

  這段話雖然只是說明了static方法的特殊之處,但是可以看出static關鍵字的基本作用,簡而言之,一句話來描述就是:

  方便在沒有創建對象的情況下來進行調用(方法/變量)。

  很顯然,被static關鍵字修飾的方法或者變量不需要依賴於對象來進行訪問,只要類被加載了,就可以通過類名去進行訪問。

  static可以用來修飾類的成員方法、類的成員變量,另外可以編寫static代碼塊來優化程序性能。

1)static方法

  static方法一般稱作靜態方法,由於靜態方法不依賴於任何對象就可以進行訪問,因此對於靜態方法來說,是沒有this的,因為它不依附於任何對象,既然都沒有對象,就談不上this了。並且由於這個特性,在靜態方法中不能訪問類的非靜態成員變量和非靜態成員方法,因為非靜態成員方法/變量都是必須依賴具體的對象才能夠被調用。

  但是要注意的是,雖然在靜態方法中不能訪問非靜態成員方法和非靜態成員變量,但是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是可以訪問靜態成員方法/變量的。舉個簡單的例子:

 

  在上面的代碼中,由於print2方法是獨立於對象存在的,可以直接用過類名調用。假如說可以在靜態方法中訪問非靜態方法/變量的話,那么如果在main方法中有下面一條語句:

  MyObject.print2();

  此時對象都沒有,str2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就會產生矛盾了。同樣對於方法也是一樣,由於你無法預知在print1方法中是否訪問了非靜態成員變量,所以也禁止在靜態成員方法中訪問非靜態成員方法。

  而對於非靜態成員方法,它訪問靜態成員方法/變量顯然是毫無限制的。

  因此,如果說想在不創建對象的情況下調用某個方法,就可以將這個方法設置為static。我們最常見的static方法就是main方法,至於為什么main方法必須是static的,現在就很清楚了。因為程序在執行main方法的時候沒有創建任何對象,因此只有通過類名來訪問。

  另外記住,即使沒有顯示地聲明為static,類的構造器實際上也是靜態方法。

2)static變量

  static變量也稱作靜態變量,靜態變量和非靜態變量的區別是:靜態變量被所有的對象所共享,在內存中只有一個副本,它當且僅當在類初次加載時會被初始化。而非靜態變量是對象所擁有的,在創建對象的時候被初始化,存在多個副本,各個對象擁有的副本互不影響。

  static成員變量的初始化順序按照定義的順序進行初始化。

3)static代碼塊

  static關鍵字還有一個比較關鍵的作用就是 用來形成靜態代碼塊以優化程序性能。static塊可以置於類中的任何地方,類中可以有多個static塊。在類初次被加載的時候,會按照static塊的順序來執行每個static塊,並且只會執行一次。

  為什么說static塊可以用來優化程序性能,是因為它的特性:只會在類加載的時候執行一次。下面看個例子:


class Person{
    private Date birthDate;
     
    public Person(Date birthDate) {
        this.birthDate = birthDate;
    }
     
    boolean isBornBoomer() {
        Date startDate = Date.valueOf("1946");
        Date endDate = Date.valueOf("1964");
        return birthDate.compareTo(startDate)>=0 && birthDate.compareTo(endDate) < 0;
    }
}
  isBornBoomer是用來這個人是否是1946-1964年出生的,而每次isBornBoomer被調用的時候,都會生成startDate和birthDate兩個對象,造成了空間浪費,如果改成這樣效率會更好:


class Person{
    private Date birthDate;
    private static Date startDate,endDate;
    static{
        startDate = Date.valueOf("1946");
        endDate = Date.valueOf("1964");
    }
     
    public Person(Date birthDate) {
        this.birthDate = birthDate;
    }
     
    boolean isBornBoomer() {
        return birthDate.compareTo(startDate)>=0 && birthDate.compareTo(endDate) < 0;
    }
}
  因此,很多時候會將一些只需要進行一次的初始化操作都放在static代碼塊中進行。

二.static關鍵字的誤區
1.static關鍵字會改變類中成員的訪問權限嗎?

  有些初學的朋友會將java中的static與C/C++中的static關鍵字的功能混淆了。在這里只需要記住一點:與C/C++中的static不同,Java中的static關鍵字不會影響到變量或者方法的作用域。在Java中能夠影響到訪問權限的只有private、public、protected(包括包訪問權限)這幾個關鍵字。看下面的例子就明白了:

 

  提示錯誤"Person.age 不可視",這說明static關鍵字並不會改變變量和方法的訪問權限。

2.能通過this訪問靜態成員變量嗎?

  雖然對於靜態方法來說沒有this,那么在非靜態方法中能夠通過this訪問靜態成員變量嗎?先看下面的一個例子,這段代碼輸出的結果是什么?


public class Main {  
    static int value = 33;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throws Exception{
        new Main().printValue();
    }
 
    private void printValue(){
        int value = 3;
        System.out.println(this.value);
    }
}


33
  這里面主要考察隊this和static的理解。this代表什么?this代表當前對象,那么通過new Main()來調用printValue的話,當前對象就是通過new Main()生成的對象。而static變量是被對象所享有的,因此在printValue中的this.value的值毫無疑問是33。在printValue方法內部的value是局部變量,根本不可能與this關聯,所以輸出結果是33。在這里永遠要記住一點:靜態成員變量雖然獨立於對象,但是不代表不可以通過對象去訪問,所有的靜態方法和靜態變量都可以通過對象訪問(只要訪問權限足夠)。

3.static能作用於局部變量么?

  在C/C++中static是可以作用域局部變量的,但是在Java中切記:static是不允許用來修飾局部變量。不要問為什么,這是Java語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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