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機構是指非金融的機構在取得了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可以從事相關支付業務。成為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滿足准入和監管條件,必須擁有安全、規范、能獨立完成支付業務處理的支付業務系統和災備能力,具體涉及:注冊資金規模、支付業務從業資格證、經營從業范圍、從事金融業股東占比、反洗錢能力、技術研發和運維能力、安全保障、備付金存管條件等。

從業范圍限定

收單業務(銀行卡收單和網絡收單)、網絡支付、預付卡發行和業務受理。

目前主流的支付業務是網絡支付:又可細分為移動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條形碼支付、貨幣兌換、聚合支付業務,其中移動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聚合支付是最常見的網絡支付方式。

銀行卡收單業務,我們常見的POS機業務就是。預付卡業務和網絡支付業務,其中網絡支付業務我們最常見,比如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支付寶微信之所以可以綁定銀行卡從事支付就是因為他們有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所以才能成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從事自己范圍內的支付業務。

支付牌照申請

在從事支付業務之前首先需要擁有支付牌照,並且要在支付牌照指定的從業地區、經營區域、有效期和支付業務范圍之內從事支付相關經營活動才算合法合規。

拿某*的支付牌照為例:

貨幣匯兌業務:匯兌就是匯款,實際上是商業銀行的電子匯款業務。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出台后,這項業務被取消。

互聯網支付業務:指用戶通過互聯網終端設備(PC、瀏覽器或者網絡應用程序),依托互聯網遠程發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的電子設備不與收款人的專屬設備直接交互,由第三方支付機構收款人和付款人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Web收銀台業務和支付網關業務就屬於這種業務。

移動電話支付業務:指用戶通過移動電話(手機、手持設備)終端,依托移動通信網絡遠程發起支付指令,由第三方支付機構為收款人和付款人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移動收銀台支付就屬於該業務。

銀行卡收單業務:指簽約銀行向商戶提供的本外幣資金結算服務,即最終持卡人在銀行簽約商戶處刷卡或線上消費,由發卡行和收款行進行資金結算。該業務可分為ATM收單、POST機收銀台收單、銀行卡線上收單及線下收單。

預付卡業務及受理:指第三方支付機構以贏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采用磁條、芯片等卡基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充值卡)。常見的游戲充值卡或話費充值卡就屬於該業務。

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指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代理的身份幫助在海外網站購物的用戶完成跨境外匯和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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