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非金融的机构在取得了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以从事相关支付业务。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满足准入和监管条件,必须拥有安全、规范、能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支付业务系统和灾备能力,具体涉及:注册资金规模、支付业务从业资格证、经营从业范围、从事金融业股东占比、反洗钱能力、技术研发和运维能力、安全保障、备付金存管条件等。
从业范围限定
收单业务(银行卡收单和网络收单)、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和业务受理。
目前主流的支付业务是网络支付:又可细分为移动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条形码支付、货币兑换、聚合支付业务,其中移动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聚合支付是最常见的网络支付方式。
银行卡收单业务,我们常见的POS机业务就是。预付卡业务和网络支付业务,其中网络支付业务我们最常见,比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支付宝微信之所以可以绑定银行卡从事支付就是因为他们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所以才能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从事自己范围内的支付业务。
支付牌照申请
在从事支付业务之前首先需要拥有支付牌照,并且要在支付牌照指定的从业地区、经营区域、有效期和支付业务范围之内从事支付相关经营活动才算合法合规。
拿某*的支付牌照为例:
货币汇兑业务:汇兑就是汇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的电子汇款业务。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后,这项业务被取消。
互联网支付业务:指用户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PC、浏览器或者网络应用程序),依托互联网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的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的专属设备直接交互,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款人和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Web收银台业务和支付网关业务就属于这种业务。
移动电话支付业务:指用户通过移动电话(手机、手持设备)终端,依托移动通信网络远程发起支付指令,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收款人和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移动收银台支付就属于该业务。
银行卡收单业务: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即最终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处刷卡或线上消费,由发卡行和收款行进行资金结算。该业务可分为ATM收单、POST机收银台收单、银行卡线上收单及线下收单。
预付卡业务及受理: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以赢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用磁条、芯片等卡基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充值卡)。常见的游戏充值卡或话费充值卡就属于该业务。
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代理的身份帮助在海外网站购物的用户完成跨境外汇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