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變量分為
1.局部變量;
2.成員變量: 分為a.類變量, b.實例變量。
1.局部變量:
- 局部變量聲明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
- 局部變量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被執行的時候創建,當它們執行完成后,變量將會被銷毀;
- 訪問修飾符不能用於局部變量;
- 局部變量只在聲明它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可見;
- 局部變量是在棧上分配的。
- 局部變量沒有默認值,所以局部變量被聲明后,必須經過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2.成員變量
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量。這種變量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量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a.類變量:
- 類變量也稱為靜態變量,在類中以 static 關鍵字聲明,但必須在方法之外。
- 無論一個類創建了多少個對象,類只擁有類變量的一份拷貝。
- 靜態變量除了被聲明為常量外很少使用。常量是指聲明為public/private,final和static類型的變量。常量初始化后不可改變。
- 靜態變量儲存在靜態存儲區。經常被聲明為常量,很少單獨使用static聲明變量。
- 靜態變量在第一次被訪問時創建,在程序結束時銷毀。
- 與實例變量具有相似的可見性。但為了對類的使用者可見,大多數靜態變量聲明為public類型。
- 默認值和實例變量相似。數值型變量默認值是0,布爾型默認值是false,引用類型默認值是null。變量的值可以在聲明的時候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此外,靜態變量還可以在靜態語句塊中初始化。
- 靜態變量可以通過:ClassName.VariableName的方式訪問。
- 類變量被聲明為public static final類型時,類變量名稱一般建議使用大寫字母。如果靜態變量不是public和final類型,其命名方式與實例變量以及局部變量的命名方式一致。
b.實例變量:
- 實例變量聲明在一個類中,但在方法、構造方法和語句塊之外;
- 當一個對象被實例化之后,每個實例變量的值就跟着確定;
- 實例變量在對象創建的時候創建,在對象被銷毀的時候銷毀;
- 實例變量的值應該至少被一個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引用,使得外部能夠通過這些方式獲取實例變量信息;
- 實例變量可以聲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
- 訪問修飾符可以修飾實例變量;
- 實例變量對於類中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是可見的。一般情況下應該把實例變量設為私有。通過使用訪問修飾符可以使實例變量對子類可見;
- 實例變量具有默認值。數值型變量的默認值是0,布爾型變量的默認值是false,引用類型變量的默認值是null。變量的值可以在聲明時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
- 實例變量可以直接通過變量名訪問。但在靜態方法以及其他類中,就應該使用完全限定名:ObejectReference.Variable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