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S和MRP之間有什么樣的關系呢?我們前面有講過,MRP的展開會產生采購訂單、生產訂單、委外訂單,這些令單不就是執行計划的內容嗎?怎么又出來一個MPS,豈不是工作重復了?
計划制訂的過程應該是:(1)首先,依據營業計划先編擬一個初步的生產計划;(2)檢討此一計划的產能供應度與物料供應度的問題,即考慮是否有足夠的生產產能,以及采購和庫存狀況是否能充分地供應生產。
我們是用MPS來協助進行上述(1)及(2)的行動,而后續的行動則是靠MRP來執行的。換言之,MPS和MRP的基本運作邏輯完全一樣,只不過對象不同、目的有別而已。
何謂“對象”不同呢?
是指我們可將所有的料品大大致分為兩類:MPS件與MRP件。所謂MPS件,就是MPS規划時要處理的料件,而當時對MRP件則不予以理會。
如下圖:
甲
A
B
C
b1
b2
c1
c2
假設b1是國外采購件,其采購提前期要90天,而出貨提前期只有20天。所以b1的采購計划是按照銷售預測來進行的,為了確保不發生欠料的狀況,我們定義b1為MPS件。甲是成品,是MPS規划的最主要對象,故也是MPS件。
由於MPS的運作就是MRP的邏輯,而MRP的邏輯是依BOM由上而下逐層展開的(由母件的凈需求帶出各子件的毛需求,再予以凈算),因此為了要計算b1的需求量,我們也必須要定義B也是MPS件,否則甲的凈需求會無法通過B來計算b1的凈需求,即凈算的過程會斷掉。
因此,MPS的考慮對象只有甲、B、b1,其余的都是MRP件,在展開MRP時再考慮。
當然,如果有些工廠的規模不大,料件和產品的種類不太復雜,也可以直接用MPS或者MRP來規划所有供應面活動的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