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庫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庫

https://xzsp.zjidb.com/api/bicycle

 

英格威

https://xzsp.zjidb.com/api/bicycle?keyword=%E8%8B%B1%E6%A0%BC%E5%A8%81&page=1

 

 

http://www.yhlawfirm.cn/bxnews.asp?id=5863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非機動車業務受理點聯系電話

非機動車業務受理點

 

部門

地址

聯系電話

工作時間

業務范圍

非機動車輛管理所

建國中路橫河橋小河下

87071577

8:30-11:45
13:30-17:00

電動自行車新車上牌、在用車補牌補證等

杭州市新四季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文二路290號

88844701

8:30-11:45
13:30-17:00

電動自行車新車上牌

下沙開發區白楊中隊服務站電動自行車上牌點

下沙開發區聽濤路205號(10號路與25號路交叉口以北)

86910181

周一,二全天
8:30——11:30
13:30——16:30
 周三,四,五下午
13:30——16:30

電動自行車新車上牌

濱江區長河中隊服務站電動自行車上牌點

平安路1號

87114768

周二周六全天8:30——11:30
13:30——16:30
周三,四,五下午13:30——16:30

電動自行車新車上牌

 

 

杭州電動自行車上牌指南

  申請條件:

  列入省經信委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由各地自行立法,具體情況按照各地規定執行)

  申請材料:

  (一)《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系統自動獲取,由窗口工作人員打印);

  (二)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三)車輛來歷憑證原件1份;(自行出具)

  (四)車輛出廠合格證原件1份;(自行出具)

  (五)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1份,申請公車的同時提供介紹信原件1份(如代理人申請的需提交)(自行出具)。

  辦理基本流程:

  (一)車輛查驗;

  (二)業務受理;

  (三)領取牌證。

2018杭州電動車上牌指南

  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辦理費用

  免費

  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符合上牌條件的當場辦結,可得非機動車行駛證、號牌。

  不符合上牌條件當場書面出具一次性退辦告知單。

  上牌地點和辦公時間

  

部門 地址 工作時間
杭州非機動車輛管理所 上城區建國中路橫河橋小河下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下沙大隊白楊中隊交管服務站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下沙開發區聽濤路205號(10號路與25號路交叉口以北) 周一、二、三全天
8:30-11:30
13:30-16:30
周四、五下午13:30-16:30
濱江大隊長河中隊交管服務站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濱江區綠香街1號 周二、周六全天
8:30-11:30
13:30-16:30
周三、四、五上午8:30-11:30
華冬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西湖區文二路290號 周一至周五8:30-17:00
路順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拱墅區三墩路29號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德東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江干區杭海路930號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德南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江干區金禾街200-202號 周一至周五8:30-17:00
迎鴻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 下城區顏三路91-93號 周一至周五8:30-17:00
蕭山區非機動車管理所 蕭山區蕭紹路1145號 周一至周五
8:30-11:45
13:30-17:15(夏)
13:00-16:45(冬)
余杭理想車城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余杭南苑街道迎賓大道588號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
下午13:30——17:00(冬) 
余杭交警大隊余杭中隊車駕管服務窗口 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華塢社區
(荊余線東西大道路口以東200米)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
下午13:30——17:00(冬) 
余杭交警大隊瓶窯中隊車駕管服務窗口 杭州市余杭區瓶窯鎮華興路552-18號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
下午13:30——17:00(冬) 


 

  咨詢途徑

  電話咨詢:0571-87071577或0571-12345。

  網上咨詢:浙江省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

  監督投訴渠道

  電話投訴:0571-12345;

  網上投訴:浙江省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

  發布日期: 2018年4月4日

  實施日期: 2018年4月4日

  發布部門:杭州市公安局

  小貼士:

  電動車新規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通知》中規定,2018年10月18日之前已購買的未列入《公告》的電 動自行車(含其他兩輪電動車),消費者可於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憑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合格證,向住所地公安機關申請備案登記。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