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變量只作用於函數或復合語句內部,此處不予討論。這里主要考慮的是全局變量及函數在多個文件模塊之間的傳遞
全局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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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變量在某個文件模塊中定義后,若要在其他文件中使用,需要在使用前添加外部變量聲明
extern 類型 變量名; //類型名可省略,但可能會有warning否則:
- 若無外部變量聲明,編譯報錯:"變量
undeclared" - 若在其他文件中再次定義,編譯時會報錯:"
multiple definition"
- 若無外部變量聲明,編譯報錯:"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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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使全局變量僅在所在的文件可用,避免變量名沖突,可在定義時加上
static關鍵字,變成靜態全局變量。- 此時即使其他文件中對該變量使用
extern外部變量聲明也無法使用 - 其他文件模塊引用該文件A下的函數時,使用的是A的靜態全局變量
- 此時即使其他文件中對該變量使用
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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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文件模塊調用另一個文件下的函數時,需要在使用前對該函數進行外部函數聲明
extern 返回類型 函數名(參數說明);extern也可省略(可能有warning),編譯程序在當前文件找不到函數定義時,會自動到其他文件模塊下尋找,若仍無法找到則報錯 -
若想使函數僅在所在文件下可用,避免函數名沖突,可在定義時加上
static關鍵字,變為靜態函數static 返回類型 函數名(參數說明);
小結
- 在多文件程序中,全局變量和函數在多個文件間共用時,除變量/函數定義所在的文件外,均需在使用前添加外部變量/函數聲明(函數的extern可省略)
- 若想使全局變量/函數僅在當前文件內可用,可在定義時加上
static變成靜態函數/全局變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