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抽象類和抽象方法


知識點:java中的抽象類和抽象方法

             關鍵字abstract意為抽象的,可以用來修飾類和方法,分別稱作抽象類和抽象方法

              抽象類一般在多態的場景中使用

 

一:抽象類(abstract class)

在類的繼承中,如果一個個新的子類被定義,子類變得越來越具體,父類變得更加一般和通用,類的設計應該保證父子類能夠共享特征,有時將父類設計得非常抽象,使得父類沒有具體的實例,這樣的類叫做抽象類;一般當我們設計一個類,不需要創建此類的實例時,可以考慮將該類設置成抽象類,讓其子類實現這個類的抽象方法

抽象類的特征:

 ( 1 ) 不可被實例化

(2)抽象類是有構造器的(所有類都有構造器)

(3)抽象方法所在的類,一定是抽象類(因為抽象方法是沒有方法體的,如果所在的類不是抽象類,那么該類可以實例化對象,調用抽象方法,然后無方法體去具體實現功能,則矛盾)

(4)抽象類可以沒有抽象方法的

 //抽象類
abstract class Person {
String name;
public Person(){}//抽象類的構造方法
 public abstract void dink();//抽象方法,無{}方法體
public void eat(){ //非抽象方法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Override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吃飯");
}

@Override
public void dink() {
System.out.println("喝水");
}
}

二:抽象方法(abstract method)

abstract修飾的方法為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的特征:

(1)格式,沒有方法體,包括{ },例如  public abstract void dink();

 (2)抽象方法只保留方法的功能,具體的執行,交給繼承抽象類的子類,由子類重寫改抽象方法

 (3)如果子類繼承抽象類,並重寫了父類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則此子類不是抽象類,可以實例化的

 (4)如果子類繼承抽象類,沒有重寫父類中所有的抽象方法,意味着子類中還有抽象方法,那么此子類必須必須聲明為抽象的。

 

上面的例子中,Student子類繼承抽象父類,自重寫了eat()抽象方法,沒有重寫drink()抽象方法,會報錯,解決方法是把drink()方法也重寫了,或者把Student也變成抽象類

 三:抽象類的使用場景

抽象類一般在運用多態時,比較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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