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MM已經轉成PO的采購申請Item依舊可以被刪除?
筆者測試發現,我們可以刪除已產生PO的PR item, 系統只是給一個警告信息,不阻止保存。
Purchase orders already exist for this item
Message no. 06152
如下采購申請單據:

相關的PO是有效的PO,

PR 的ITEM 10 被成功刪除了。業務人員表示不理解,認為不可以這樣。要求系統做到控制:如果采購申請已經轉成了采購訂單,則采購申請不再允許被刪除。
為了滿足業務要求,筆者使用SPRO修改了系統消息的屬性,

將06152 消息的類型改成E(Error Msg)。
再去試圖刪除一個已經轉成PO的PR item,比如如下的PR,已經轉成了PO,

ME52N ,試圖刪除該ITEM,

點Yes,

系統依舊出現警告信息。繼續回車,保存,

系統提示保存成功!但是PR ITEM沒有被刪除,如下圖:

修改了消息類型,達到控制效果了。
進一步的,如果我將PO刪除了,再來刪除該PR ITEM,是不是也不能刪除? 比如如下PO已經被刪除了,

再去刪除這個PR Item,是可以刪除的,如下圖示:

2019-04-11 寫於蘇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