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定義一個類的時候,成員變量的類型經常有int,String等,其實看源碼知道String也是一個類:
說明是可以用類作為成員變量的;
其中,構造方法用於創建對象時候調用,new的時候jvm默認調用,可以直接new無參的(人),也可以直接new有參賦值的(小明——身高體重等);
類作為成員變量時候,在成員方法中必須要用這個類變量點它的屬性來用,不能直接用,直接用是在棧內存中的一個地址值;
set/get方法用於調用賦值或者獲取值;
聲明定義一個類的時候,成員變量的類型經常有int,String等,其實看源碼知道String也是一個類:
說明是可以用類作為成員變量的;
其中,構造方法用於創建對象時候調用,new的時候jvm默認調用,可以直接new無參的(人),也可以直接new有參賦值的(小明——身高體重等);
類作為成員變量時候,在成員方法中必須要用這個類變量點它的屬性來用,不能直接用,直接用是在棧內存中的一個地址值;
set/get方法用於調用賦值或者獲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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