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變量/函數命名規范


## 參照Google C++編程規范之變量命名

  1. 變量

  變量名一律小寫,單詞間以下划線相連。類的成員變量以下划線結尾。

  普通變量命名 舉例:  

string window_name;  // OK 使用下划線
string windowname;   // OK 全部小寫
string windowName;   // Bad 大小寫混合使用
//個人認為還是第一種好一些,變量含義一目了然

  全局變量:沒有特殊要求,盡量少用?可以加上前綴g_以與局部變量區分。

  類的成員變量:可以加上前綴m_

  

  2. 函數

  普通函數:以大寫字母開頭,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無下划線。

AddTabEntry()
DeleteUrl()

  存取函數:要求與變量名匹配(TODO)

 

  3. 類

    

 


 

包含頭文件的順序:

C系統文件

C++系統文件

第三方頭文件

舉個例子,寫OpenCV工程的時候,先寫<iostream><vector><string>這些C++系統頭文件,然后再包含<opencv2/opencv.h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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