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和對象是對一件事物的抽象,可以有自己的訪問方式(如public),成員變量,成員函數,繼承和被繼承這樣的關系。
與結構體相比,類還有如下的附加功能:
- 繼承允許一個類繼承另一個類的特征
- 類型轉換允許在運行時檢查和解釋一個類實例的類型
- 取消初始化器允許一個類實例釋放任何其所被分配的資源
- 引用計數允許對一個類的多次引用
而結構體,只是用來表示一個結構的,它有成員變量,成員函數。但是沒有訪問方式和繼承這樣的關系,它只是用於表示一種數據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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