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Java的常用對象(POJO、DTO、PO、BO、VO、DAO)詳細解釋及應用場景


首先這些對象都應用都是一些單詞的簡稱,也是一種應用思想,故其他語言也可以使用,在 Java  里比較常見這些對象吧。下面來一一解釋。

一、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而言,就是一個簡單的對象,而且沒有任何規則約束。有的時候拿 POJO  來泛指用來做傳輸對象 Java bean (包括今天要介紹的 DTO   VO   BO   PO  等)也是可以的。

二、DTO(Data Transfer Object)

數據傳輸對象,單純用來數據傳輸的對象。我們有的項目又分InDto 和OutDto ,顧名思義就是輸入和輸出的Dto  

三、PO(Persistant Object)

持久對象,可以看成是與數據庫中的表相映射的 Java  對象。最簡單的 PO  就是對應數據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多個記錄可以用 PO  的集合。 PO  不包含業務邏輯和數據邏輯。就是一個Entity 或者說 ModelEntity 。

四、BO(Business Object)

業務對象,我經常使用的一個,它是和業務掛鈎的,簡單來說,我們每個業務可能需要很多 PO  (數據庫表)來組成,而我們返回前端頁面或者返回給調用方的時候,我們需要組合。而這個時候, BO  就派上用場了,它就是一個對 PO  的組合,也可以就是 PO  ,只是出發點是滿足業務的傳輸對象。

五、VO(Value Object)

值對象,其實和 BO   DTO   PO  差不多,只是更形象化了, VO  更簡單,沒有任何思想,就是一個傳輸對象。

六、DAO(Data Access Object)

數據訪問對象,通常是和數據層打交道的最后一層,通過 DAO  對數據庫做識別操作,最終返回我們想要的數據。通常和我們的 PO   BO  等基礎類型,如List 、Map 等結合使用。

 

版權所屬:SO JSON在線解析

原文地址:https://www.sojson.com/blog/114.html

轉載時必須以鏈接形式注明原始出處及本聲明。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