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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Q100 首先定義了用來規范給定器件環境工作溫度范圍的五個不同溫度等級。例如,1 級是車載應用非常普遍的標准,規定器件可以在 -40°C 至 +125°C (零下 -40°F 至 +257°F)的環境溫度下工作。此外,器件電氣規范通常可在該工作范圍內確保。但對於一些非汽車器件來說則不是這樣,因為它們的規范只需在室內溫度下即可確保。查看一下 DRV8801-Q1 有刷 DC 電機驅動器產品說明書,就會發現電氣特性表的頂部有一條注釋說明了該規范可在整個 1 級工作范圍內確保。
另一個重要的是,AEC-Q100 合規性要求與器件的生產驗證有關。任何IC在進入生產階段之前,都必須通過一系列電氣、使用壽命以及可靠性應力測試。對於汽車級 IC 而言,產品測試比工業或商業 IC 要嚴格得多。這里又會涉及溫度級,因為不同溫度級具有不同質量要求,其中0 級(-40°C 至 +150°C)最為嚴格並適用於傳動系統或引擎蓋下的應用。這些嚴格的認證測試可確保在惡劣汽車環境中設備工作的高可靠性與長時間的使用壽命。Q100 應用已不僅僅局限於汽車市場,因為由於測試更加嚴格,越來越多的工業客戶放棄標准工業級產品,轉而選用Q100 認證部件。
ACE-Q100對汽車零件工作溫度等級定義如下:
0等級:環境工作溫度范圍-40℃-150℃
1等級:環境工作溫度范圍-40℃-125℃
2等級:環境工作溫度范圍-40℃-105℃
3等級:環境工作溫度范圍-40℃-85℃
4等級:環境工作溫度范圍0℃-70℃
AEC-Q100是由美國汽車電子協會AEC所制定的規范,主要是針對車載應用的集成電路產品所設計出的一套應力測試標准,此規范對於提升產品信賴性品質保證相當重要。
此外,器件制造與設計變更通知的處理方法也存在不同。對於汽車級器件而言,重新認證與變更通知要求比工業或商業器件要嚴格得多。例如,在工業器件上執行很多微小的工藝變化都不需要通知客戶或對器件進行重新認證,但對於汽車器件來說需要這樣做。
有時AEC-Q100 規范會有一些可以接受的例外情況,這取決於客戶或應用。這些例外情況以及在器件上執行的全部驗證測試列表可在生產部件批准流程 (PPAP) 文檔中找到。例如,較為常見的一種例外情況是 ESD 性能。AEC-Q100 要求器件能夠承受 2000V 人體放電模式 (HBM),在邊角引腳上能承受 750V 的帶電器件模式 (CDM),而在所有其它引腳上則能承受500V 的電壓。在器件產品說明書中可以找到 ESD 規范。例如,1A 有刷 DC 電機驅動器 DRV8832-Q1 的產品說明書在第一頁列出了ESD 規范。ESD 規范根據AEC-Q100 分類碼列出。
注意:AEC-Q100 最低規范要求為 H1A (HBM) 和 C4B (C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