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積的判定(充分條件,必要條件)


  • 可積的充要條件,定義:積分和能否無限接近某一常數;

1. 必要條件

  • 若函數 f 在 [a, b] 上可積,則 f 在 [a, b] 上必有界;
    反證法,逆否命題,無界 ⇒ 不可積;

f 在 [a, b] 上無界,則對於 [a, b] 的任一分割 T,比存在屬於 T 的某個小區間 Δk f Δk 上無界,在 ik 的各個小區間 Δk 上(區間內)任意取定 ξi ,並記:

G=ikf(ξi)Δxi

現對任意大(不是無窮大,但要足夠大)的正數 M ,由於 f Δk 上無界(正無窮,負無窮),故存在 ξkΔk ,使得:

|f(ξk)|>M+GΔk

右邊那一塊是構造出來的,

於是有:

inf(ξi)Δxi|f(ξk)Δk|iknf(ξi)Δxi=M+GG=M

這與 f 在 [a, b] 上可積相矛盾,從而定理得證;

可積函數一定有界,有界函數不一定可積(比如狄利克雷函數,全取有理數,全取無理數,趨於不同的值,1和0);
有界是可積的必要條件。

2. 充分條件

references

一、可積的必要條件_百度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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