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束光穿過齒輪的一個齒縫射到一面鏡子上,然后光會被反射回來,我們在這個鍍了銀的半透鏡后面觀察(這種鏡子有種特殊的性質,就是一半的光會被透射過去,這種現象一點都不稀奇。你在家里對着窗戶朝外看,如果明暗合適,就既能看到自己的影像又能看到外面的景物,這就是光的半透射現象),你想一下,如果齒輪是不轉的,那么被反射回來的光原路返回,仍然通過那個齒縫被我們看到。此時,你開始轉動齒輪,在剛開始轉速比較慢的時候,因為光速很快,光仍然會通過這個齒縫回來。但是當齒輪越轉越快,越轉越快,到一個特定的速度時,光返回的時候齒縫剛好轉過去,於是光被擋住,我們就看不到那束光了。當齒輪的轉速繼續加快,快到一定程度時,光返回的時候恰好又穿過下一個齒縫,於是我們又能看見了。 這樣的話,我們只要知道齒輪的轉速,齒數,還有我們的眼睛距離鏡子的距離,就能計算出光速。 注意,這個實驗的最偉大之處就是不再需要一個計時器,之前所有的實驗測量光速都失敗的根本原因都在於找不到有足夠精度的計時器。但是你們也別以為菲索很輕松,事實上因為光速實在太快了,菲索只能不斷地加大光源到輪的齒數,因為齒數太少精度也不夠。就這樣,在菲索不懈的努力下,終於當齒輪上升到720齒、光源距鏡子的距離長達8公里之遙、轉數達到每秒12.67轉的時候,首次看到了光源被擋住而消失。當轉速被提高一倍以后,他又再次看到了光源。菲索終於勝利了,他計算出了光的速度是31.5萬公里/秒,這離光速的真相已經咫尺之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