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利息的計算方法


    因為活期存款的利息很低,所以,人們對活期存款的利息怎樣計算,並不是十分在意。我也如是。可是前些日子我陪一位老同事去買國債,在回家的路上我們偶爾談到了這個問題,有些問題我也不太明白。但是,我還是想把這個問題搞清楚,我到網上搜索過,也到兩個銀行請教過。現在,把我的心得寫出來,供網友們參考:
1.活期存款的利息是按天數計算的:利息的計算公式是
    活期利息=存款余額×(活期利率÷360)×存款天數           (1)
其中的(活期利率÷360)是日利率。因為銀行給出的利率都是年利率。要把它換算為日利率時還必須除以360(除360,而不是除365,這是銀行的規定)。例如當活期利率是0.5%時,日利率就是0.5%÷360=0.001389%。也就是說你存10000元的話,每天得到的利息是Y=10000元×0.001389%=0.139元
也就是說,存10000元的活期時,每天的利息不到一角四分錢。如果存一年,得到的利息就是 50元。
    當儲戶提款時,按提款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而不是按存款時的利率計息。計算存款期時,采用計頭不計尾的方法。即一筆存款存入銀行后,利息應該從存入日開始計息,算到取款日前一天為止。支取當日不計息。
2.活期存款的累計利息是分段計算的
    活期存款是經常變動的,不管它怎樣變動,只要按照上述方法把每天的利息計算出來,然后相加就可以得出總利息了。可是,這個方法太麻煩了。實際計算利息的公式是分段計算后加以累計計算的。
    活期利息=各段積數的總和×日利率                   (2)
    什么是積數呢?根據我的理解,這里說的積數就是存款余額數跟這個余額存在銀行的天數的乘積,它的單位應該是“元·日”。
舉例說:
    例1.老王於2011年的11月20日在銀行存了10000元活期存款。當年的11月28日取出了6000元;12月3日他又存入了 2000元。到12月30日,他想把全部存款都取出來,問他能得到多少利息?
答:實際上這個問題可以分三段計算。
第一段是從11月20日開始存款階段,此存款10000元數維持了8天,因此,第一階段的積數是10000元×8天=80000(元·日);
第二段是取出6000元以后的4000元存款階段,此存款數維持了5天,因此,第二階段的積數是4000元×5天=20000(元·日);
第三段是他再存入2000元以后的6000元存款階段,此存款數維持了27天,因此,第三階段的積數是6000元×27天=162000(元·日)。
各個階段的積數總和為:80000(元·日)+20000(元·日)+162000(元·日)=262000(元·日)。將此結果代入公式(2)可以得到總利息是262000(元·日)×0.5%÷360日= 31.4元
3.銀行是按季度結算活期利息的
     如果你不把活期存款取出來,銀行是按季度結算你的利息的。據我了解,中國銀行和工商銀行是於每個季度最后那個月的20日結算的;也就是說,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這四天為結算日。興業銀行似乎是每個季末月的15日為結算日。
     由於采用按季計結息,上一個季度結下來的利息,又可以本金的形式在下個季度中再次計息,這就是“利滾利”了。據此計算,活期存款利息就增大了。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探討,經過我計算這個利率的增長是完全忽略不計的。
     不過,了解這個規定,對你選擇存取款的時間或規避小額存款管理費或許有所幫助。
     例2:下述內容是老饒的活期存折上的記錄,可以看出:2011年9月21日銀行按季計算得到的利息是0.83元。請你說明這0.83元利息是怎樣計算出來的?
    答:因為活期利息是分段計算的。在本問中,所需的分段比較多,為了使讀者看得清楚,讓我用表
格的形式進行計算。下表中第1列、第2列、第3列和第4列都是取存折內的數據;第5列、第6列和第7列則是計算結果。讀者應該特別注意的是第6列的數據選取方法,這是計算成敗的關鍵。
 
因為這個0.83元利息是從6月22日至9月21日這段時間(一個季度)內累計的,所以,其積數也是這段時間內的累計積數。從上表的第7列可以知道,這個累計積數等於(2644.2+200.4+787.2+1592.5+46800+7653+159)(元·日) = 59836.3(元·日)。因此,
  總利息=59836.3(元·天)×0.5% ÷360天=0.83元。 
可見,這個計算結果跟銀行用計算機計算的結果完全一致。計算機是很容易實現利息的日結日清的。為什么要一個季度才結算一次利息呢?我認為,這一方面是為了減少記賬的麻煩;另一方面也可能跟銀行要收小額存款管理費有關。因為小額管理費也是一個季度收一次的。什么是小額存款管理費,下面即將介紹。 
4.小額活期存款是要收管理費的 
據說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折中,小用戶占70%左右,這些用戶占用了銀行的大部分資源,為此,銀行多次號召儲戶把儲蓄存折進行合並,或者把不常使用的賬號撤銷。為了限制小用戶多存折的現象,就有了對小額存款戶加收管理費的規定。這是銀行的公開理由,是不是還有牟利的企圖不敢妄加評論。 

    大部分銀行加收管理費的標准定為日平均存款不足300元的儲戶。收款額是每季度3元。收管理費的時間跟結算利息的時間相一致,大致都是每個季度最后那個月的20號。也有的銀行把標准定為500元甚至更高,收費時間也不一定在20日前后。但是,按規定,新儲戶的新存折在第一個季度是不收管理費的。 也有免收管理費的情況,比如,如果你的存折是跟借記卡相關聯的話,就不收,因為借記卡是要收年費的。還有,如果是發工資或退休金的賬戶,銀行也不收管理費。總之,因為國家對小額賬戶管理費怎樣收法似乎沒有統一規定,所以,當你開立賬戶時,應該把人家的規定弄清楚。 如果按存款額為日均300元計算,只要在每季最后那個月的20日之前把累計積數湊足300元×90天=27000(元·日)就可以免收小額存款管理費了。為了規避管理費,我認為在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就可以采取一些規避措施。比如把27000元存一天,或把2700元存10天,或者使你的存折上始終保持有300元以上的存款余額……,總之,只要在一個結算季度內能滿足積數等於或大於27000(元·日),就都可以免交管理費了。 有了小額存款管理費這一個規定,就不能保證“凡是存款,都能獲利”這一個傳統觀念了。如果你在銀行存折上的10元余額不取出來,說不定幾個月之后就化為烏有了。如果你的賬戶存款被扣光了以后,你不再繼續補充存款,在規定時間內,你的賬戶也須就被撤消了。
讓我再舉一個例子說明存款后可能遭致負利率的情況:
    例3:李君存了100元的活期存款,問存滿三年后,他收回的本利是多少?    答:李君享受的是0.5%的年利率,合季度利率是0.125%。因為他的日平均存款額不足300元,因此,從存款的第二個季度起,銀行每季要收他的小額存款管理費3元,合每季收3%的
管理費。因此,三年(12個季度)以后他得到的本利是

    因為第一季度並不收他的管理費,因此,三年期滿后銀行應該給他的本利是73.46元。也就是說,他存了三年活期,不但沒有得到利息,還虧本26.54元。 從賬戶的利息可以計算出儲戶在本季度存款的積數,積數可以按下式計算
    積數 = 得到的利息× 360 ÷ 活期利率                       (3)
    從老饒的存折上可以看到,她在2011年的二季度只有0.04元的利息,所以她的積數是0.04元× 360 日÷ 0.5 % = 2880(元·日)。離不收管理費的標准——27000(元·日)還遠着哩。
    從上述關系還可以知道,利息的多少跟是否收管理費是緊密相關的。如果利息超過某個值時,也就不收管理費了。這個利息值的臨界值是27000(元·日) × 0.5 % ÷360 = 0.375元。     所以,如果哪天銀行給你的利息稍稍小於0.375元,相信你會后悔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在結算月的20日之前的一兩天補存一點兒錢,使積數湊足27000(元·日),就可以少損失3元的管理費。我建議:在結算日之前,大體核算一下本季度的積數,這時你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湊足27000(元·日),規避交管理費,或者選擇不予“挽救”,任由銀行扣3元管理費。

 

   附件: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

(摘錄)

一、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存款計、結息規定(略)

二、金融機構存款的計、結息規定

(一)個人活期存款按季結息,按結息日掛牌活期利率計息,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未到結息日清戶時,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到清戶前一日止。

單位活期存款按日計息,按季結息,計息期間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

(二)以現行的居民儲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檔次和利率水平為標准,統一個人存款、單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檔次。

(三)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種類的計、結息規則,由開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法人(農村信用社以縣聯社為單位),以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為原則,自行制定並提前告知客戶。

三、存貸款利率換算和計息公式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三)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四)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05年9月21日起執行。……(略)

五、其他有關規定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單位存款管理辦法》和《通知存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中有關計、結息條款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出處: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1208/14/13947633_335446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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