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文件名命名規范


注意:在Linux下全部文件和文件夾命名都是小寫的!

Linux系統區分英文字符的大小寫。命名目錄和命名文件的規則是相同的。除非有特別的原因,否則用戶創建的文件和目錄名要使用小寫字符。大多數的Linux命令也使用小寫字符。      

Linux系統下的文件名長度最多可到256個字符。通常情況下,文件名的字符包括:字母、數字、"."(點)、"_"(下划線)和"-"(連字符)。Linux允許在文件名中使用除上述符號之外的其它符號,但並不建議用戶這樣做。有些轉意字符(即該字符被系統借用,表示某種特殊含義)在Linux的命令解釋器(Shell)中有特殊的含義(Shell類似於DOS下的命令處理器COMMAND.COM)。這樣的轉意字符有:"?"(問號),"*"(星號), " "(空格), "$"(貨幣符), "&", 擴號等等。在文件名中應盡量避免使用這些字符。文件名中可以有" "(空格),但建議用戶用"_"(下划線)來替代。"/"既可代表目錄樹的根也可作為路徑名中的分隔符(類似DOS下的"\),因此"/"不能出現在文件名中。和DOS一樣,"." 和 ".." 分別用來表示"當前目錄"和"父目錄", 因此它們也不能作為文件名。正如DOS中一樣,我們不能將文件命名為.或者..(點或者雙點)——它們分別代表當前目錄和當前目錄的父目錄(上一級目錄)。這跟DOS中是完全一致的。 

在Linux下可以使用長文件名和目錄名,可以給它們取任何名字,但是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 除了/外,所有的字符都可以;
  • 有些字符最好不用,如空格符,制表符,退格符和字符:? @ # $&()\|; ‘’“”<>等;
  • 避免使用+ -或.作為普通文件名的第一個字符(在Linux下以.開頭的文件是屬於隱藏文件);
  • 另外和Windows文件命名不一樣的是,在Linux下文件名大小寫敏感。

 

參考:

http://www.voidcn.com/article/p-yudehara-hg.html(以上內容轉自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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