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第三范式之間的理解和比較


第一范式(1NF)無重復的列

  所謂第一范式(1NF)是指數據庫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數據項,同一列中不能有多個值,即實體中的某個屬性不能有多個值或者不能有重復的屬性。如果出現重復的屬性,就可能需要定義一個新的實體,新的實體由重復的屬性構成,新實體與原實體之間為一對多關系。在第一范式(1NF)中表的每一行只包含一個實例的信息。簡而言之,第一范式就是無重復的列。

1NF的定義為:符合1NF的關系中的每個屬性都不可再分

下表所示情況,便不符合1NF的要求:

 


說明:在任何一個關系數據庫中,第一范式(1NF)是對關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滿足第一范式(1NF)的數據庫就不是關系數據庫。 

第二范式(2NF)屬性完全依賴於主鍵

   第二范式(2NF)是在第一范式(1NF)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即滿足第二范式(2NF)必須先滿足第一范式(1NF)。第二范式(2NF)要求數據庫表中的每個實例或行必須可以被惟一地區分。為實現區分通常需要為表加上一個列,以存儲各個實例的惟一標識。例如員工信息表中加上了員工編號(emp_id)列,因為每個員工的員工編號是惟一的,因此每個員工可以被惟一區分。這個惟一屬性列被稱為主關鍵字或主鍵、主碼。 
        第二范式(2NF)要求實體的屬性完全依賴於主關鍵字。所謂完全依賴是指不能存在僅依賴主關鍵字一部分的屬性,如果存在,那么這個屬性和主關鍵字的這一部分應該分離出來形成一個新的實體,新實體與原實體之間是一對多的關系。為實現區分通常需要為表加上一個列,以存儲各個實例的惟一標識。簡而言之,第二范式就是屬性完全依賴於主鍵。 

第三范式(3NF)

   滿足第三范式(3NF)必須先滿足第二范式(2NF)。簡而言之,第三范式(3NF)要求一個數據庫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關鍵字信息。例如,存在一個部門信息表,其中每個部門有部門編號(dept_id)、部門名稱、部門簡介等信息。那么在的員工信息表中列出部門編號后就不能再將部門名稱、部門簡介等與部門有關的信息再加入員工信息表中。如果不存在部門信息表,則根據第三范式(3NF)也應該構建它,否則就會有大量的數據冗余。簡而言之,第三范式就是屬性不依賴於其它非主屬性 也就是說, 如果存在非主屬性對於碼的傳遞函數依賴,則不符合3NF的要求。

 

實例講解:

第一范式

如果一個關系模式R的所有屬性都是不可分的基本數據項,則R∈1NF(即R符合第一范式)。

兩點:

一、每個字段都只能存放單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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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有兩個值,不符合第一范式,可改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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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筆記錄都要能利用一個惟一的主鍵來加以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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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出現了重復組,同樣不滿足第一范式,因為缺乏唯一標識碼,可改為

\

第二范式 

若關系模式R∈1NF(即R符合第一范式),並且每一個非主屬性都完全依賴於R的碼,則R∈2NF(即R符合第二范式)。

\

這里表的碼為(學號,課程), 即知道這兩項可以確定系名、宿舍、分數,或者是這三項依賴於前兩項,可知

分數完全依賴(學號,課程)系名部分依賴(學號,課程),即知道學號或者課程就能確定系名.宿舍樓部分依賴(學號,課程),即知道學號或者課程就能確定宿舍樓.

由於非主屬性系名,宿舍樓不完全依賴與碼,不符合第二范式,可改為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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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范式

若關系模式R∈3NF(即R符合第三范式),則每一個非主屬性既不部分依賴於碼也不傳遞依賴於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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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表2不符合第三范式,這是因為你知道了系名,同樣也就知道了宿舍樓,稱宿舍樓傳遞依賴於碼(學號),可分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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