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只知更鳥》最初拿到手的是高紅梅的譯本,剛開始讀就覺得不對經,讀起來很生硬吃力,越讀越不舒服,像是嘴巴被塞了塊肥膩的豬肉,惡心頭暈。我第一反應就是譯者的水平不足,翻譯的水准像是大學生四級考試的翻譯,一字一句的,直譯過頭了。
於是上網查找,果然有人說該人的翻譯確實有問題,而為了不冤枉譯者,我找到了英文版和李育超的版本,互相比對一些片段。
英文版:
1.When he was nearly thirteen, my brother Jem got his arm badly broken at the elbow. When it healed, and Jem’s fears of never being able to play football were assuaged, he was seldom self-conscious about his injury.
2.When enough years had gone by to enable us to look back on them, we sometimes discussed the events leading to his accident.
3.Calpurnia was something else again. She was all angles and bones; she was nearsighted; she squinted; her hand was wide as a bed slat and twice as hard.
高紅梅版:
1.我哥哥傑姆快十三歲時,胳膊肘嚴重骨折。得到痊愈,他再也不能玩橄欖球的恐懼也消失了,便很少意識到自己的傷殘。
2.又過了幾年,等兩人能夠回首往事時,我們有時會談論導致他受傷的那些事情。
3.卡波妮卻完全是另一回事。她骨節突出;她近視眼;她斜視;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樣寬,卻有床板的兩倍那么硬。
李育超版:
1.我哥哥傑姆快滿十三歲時候,胳膊肘遭受了一次嚴重的骨折。等到傷痛痊愈,他也不再擔驚受怕,唯恐永遠也玩不成橄欖球之后,就很少想到自己受傷的事兒了。
2.等過了一些年,日子長到足夠讓當事人回首往事時,我們有時候會談論導致他受傷的那些過往事件。
3.卡波妮就另當別論了。她渾身上下都是骨頭,棱角分明;她是近視眼,還有斜視的毛病;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樣寬,卻有床板的兩倍那么硬。
兩個翻譯的版本給我很大的感覺就是,高紅梅版偏向直譯,而李育超版就偏代入中文語境。在文學類里,我是偏向喜歡代入語境的譯本,這樣讀起來比較順暢的,但直譯就有時就需要仔細思考才能繼續往下讀,而一讀一卡是最容易讓人青筋暴起的。兩本中文譯本我對比了前小部分后,選擇了李育超版繼續往下讀,讀過程還比較流暢,我很明顯感覺到譯者是在用自己話講故事,而不是在翻譯文章。
譯文的重點在於漢字的功底,明白是一回事,優雅用中文表述出來是另一回事。譯文無論對錯,讀起來絕不能怪,不合常理的部分是很容易發覺的,特別是在語感上。如果譯文符合原文的涵義且表述優雅,那非常好;如果不符合卻又“瞎編”得好,符合邏輯,那我還要點個贊;最怕是那種不合邏輯還很生硬,那就忍不了了。
也有人說過,有些譯本是一群人粗制濫造,趕工出來的,純粹是為了賺錢。又或者找了個“便宜”的人來翻譯,降低出書成本。對於這樣弄出來的劣質書,作為讀者,我們只能擦亮雙眼,然后把它丟到一邊。而對於作者,這個污點將伴隨一生。有人說這是為了生存,因為給的錢不多了,這確實是現實的問題,但這並不是濫造的理由,把東西做好的追求應該跟價格無關。每個譯本應該都是一件作品,一件自己引以為豪的作品,而不是人人喊打。
其實,讀外文的書,如果雙語夠好,自己讀自己品味,才是原味。而經有一人或多人的譯文,或因譯者水平、個性,會夾帶上個人色彩,讀到的就會有差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