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用例設計的基本原則


 針對每個測試需求設計測試用例,測試用例設計的遵守的原則:

1.每一個測試需求至少有一個測試用例與之對應;

2. 每個測試用例包含的測試步驟盡量不要超過10個;如果過多就進行拆分;

3. 每一步step只包含有一種情況,不能將多種情況塞在一個用例里;

4. 每個測試用例包含的測試步驟不得少於2個;

5. 測試用例設計時應該包含功能的邊界情況、等價類等方法;

6. 對於流程盡量實現每個路徑的覆蓋;

7. 關注需求中特別提出的權限、必輸項、初始值和計算結果等內容;

8. 打印至少用實物打印一張;

9. 測試用例設計根據測試范圍進行評審檢查,覆蓋全部范圍;

10. 測試集合根據模塊以及對應的需求變更建立集合,每個集合包含對應的測試需求和測試用例;(可選)

11.功能測試時,根據界面、業務、數據流變化進行用例划分;

12.界面驗證,業務驗證,數據流驗證的用例應該分開來寫,不能放在一個測試集合里;

13.公用性比較強的測試用例,需要單獨出來,以便引用。比如輸入日期查詢;(可選)

14.每一步step name需要填寫,一般填寫總結性的語言,這樣看到step name時就知道大概該step測試的內容;15.在系統測試階段,如果可以通過前台界面可以驗證的,最好不要通過查詢表的方式來驗證。

命名規范;

測試階段或類型+ 子系統或類型(1-貸前、2-批處理、3-貸后、4-性能、5-安全性等)+ 模塊(101-模塊名)+ 功能(10101-功能名)+ 測試用例(10101-ST-功能名-測試點-001)或(測試需求點名稱)

說明:

功能編號5位,格式為ABBCC,A表示子系統或者類型,BB表示模塊,CC表示功能;

測試用例編號3位,每個功能下從001-999遞增,如果超出999,編號高位用A,比如A00-A99;每個功能下的測試用例統一編號;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