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1. 繼承的概念
所謂繼承是指一個類的定義可以基於另外一個已經存在的類,即子類基於父類,從而實現父類代碼的重用,通過繼承子類自動擁有了基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也可以增加自己的屬性和方法。
2. 繼承的語法實現
Java中使用extends關鍵字實現類的繼承機制,其語法規則為:
【權限修飾符】class (子類類名)extends (基類類名) { 類體 }
3. 繼承的作用
作用:代碼復用,子類對象可以使用super. 直接調用父類的方法,強調復用性,
4.方法的重寫
1. 在子類中可以根據需要對從基類繼承來的方法進行重寫;
2. 方法重寫必須和被重寫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參數列表和返回類型;
3. 重寫方法不能使用比被重寫方法更嚴格的訪問權限。
Super關鍵字
1. Super關鍵字應用的場景
首先要用super關鍵字需要有繼承,應用在子類中,具體應用場景如下:
Super用在基類的構造方法中:
1. 子類方法在創建自身對象時,必須要先調用基類的構造方法,否則會報錯;
- 子類方法在創建自身對象時,子類會默認先調用基類默認的無參構造方法然后再用
自身的構造方法創建對象;
- 如果基類構造方法有重載,那么需顯示無參構造方法;
- 如果在子類構造方法中想調用基類的有參構造方法,需寫在子類構造 方法第一行;
Super用在基類的方法中:
- super. 基類方法就可調用基類方法
- Super. 基類屬性就可調用基類屬性
注意:super不能出現在靜態方法中,super可以在子類構造方法中super.父類方法調用父類方法
this關鍵字
this關鍵字的應用
this關鍵字用在本類中,this關鍵字必須放在非靜態方法里面
1. 直接使用this;
2. 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成員變量;
3. 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成員方法;
注意:this可以在本類構造方法中this. 本類方法調用本類方法
final關鍵字
1. final修飾屬性、局部變量,值不能被修改
2. final修飾類,不能被繼承
3. final修飾方法,不能被子類重寫